发布:2026-08-30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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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庆忠在福泉市骐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34%的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42036

3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2026-09-2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贵州黔南州福泉市田庆忠在福泉市骐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34%的股权
  • 评估价:3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注册资本:100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变卖须知贵州省福泉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变卖须知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泉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paimai.jd.com/item/3123DAB9F958CAF23479E2AF79AD0887)进行公开拍(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田庆忠在福泉市骐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34%的股权

(备注: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非失信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入股条件了解清楚,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适格的法律后果

2、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30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缴纳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20天内及时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退还权利

另对于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参与竞拍视为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义务

3、该股权经摇号选定评估公司,因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导致股权实际价值无法通过评估方式确定

本案通过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议价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4、该股权尚未领取的分红等收益由买受人享有

5、标的物基本信息及瑕疵披露(仅为现状下法院了解情况,未尽其他信息及瑕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以及实地察看了解为准

如不了解清楚并竞买成交,所产生的后果与法院无涉)6、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可距开拍5个工作日前按法定程序向本院提出

7、优先购买权人需在拍卖期限内(距开拍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方可行使

本次拍卖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8、成交后因自身资质或政策原因无法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状况,可能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承接股权需承担相应权利义务

10、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评估价格:340000元,起拍价:340000元,保证金:6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网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变)卖后即时解冻

拍(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变)卖人对拍(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6日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6年10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521000103012017003452-270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变)卖

重新拍(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变)卖

重新拍(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备注:税费缴纳问题务必向标的物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十四、本次拍(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854-862255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黔法友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18375043248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股权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田庆忠在福泉市骐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34%的股权法律文书法院裁定书(2026)黔2702执399号股权所有人田庆忠权利限制情况被福泉市人民法院冻结标的物现状认缴出资额34万元整认缴出资日期2019年8月30日持股认缴出资比例34%持股公司福泉市骐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整成立日期2016年9月6日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代驾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702MA6DMWOH6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黔南州福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办事处太平村委会排路丫组抵押/质押情况已出质处置参考价议价总价340000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非失信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入股条件了解清楚,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适格的法律后果

2、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须在收到本院过户法律文书后30天内凭发票向我院申请退还,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过户缴纳税费的,请在收到本院法律文书后20天内及时向本院申请延期,逾期既不申请退还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放弃退还权利

另对于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参与竞拍视为认可并自愿承担相应义务

3、该股权经摇号选定评估公司,因缺少评估所需完整材料无法进行评估,导致股权实际价值无法通过评估方式确定

本案通过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议价的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4、该股权尚未领取的分红等收益由买受人享有

5、标的物基本信息及瑕疵披露(仅为现状下法院了解情况,未尽其他信息及瑕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以及实地察看了解为准

如不了解清楚并竞买成交,所产生的后果与法院无涉

)6、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有异议的,可距开拍5个工作日前按法定程序向本院提出

7、优先购买权人需在拍卖期限内(距开拍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确认后方可行使

本次拍卖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8、成交后因自身资质或政策原因无法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自行了解目标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状况,可能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承接股权需承担相应权利义务

10、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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