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1 01:55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刘建持有的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7%股权

刘建持有的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7%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786772

394.67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2026-11-15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94.675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94.675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11-15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议乡
  • 评估价:394.67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租赁情况:无租赁
    小区:都市崇晖苑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注册资本:60000.0
    拍卖原因:涉案
    环境:市区
    开发商:拍卖标的:刘建持有的成都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评估价:616.68万元;变卖起卖价:394.6752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说明: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崇晖苑)位于崇州市元通镇公议乡花果山社区11组,离崇州市区约十公里路程

崇州崇晖苑坐落于崇州市花果山森林公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崇州当地的一家经营大型酒店服务和高端养老事业的企业

山庄依山傍水空气清新、气候适宜,是避暑、登山、采摘、朋友聚会、婚礼宴请、休闲度假的圣地

主要经营项目有:养老服务、住宿、餐饮、宴席、商务会议、休闲、自助烧烤等

山庄成立至今已吸引了无数的景区游客及当地居民前来休闲度假,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

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7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刘建、刘瑛(妹)、刘素华(姐),三人系兄弟姐妹关系

其中刘建持股比例57%,认缴出资额684万元,实缴出资额684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首次持股日期2014年11月6日;刘瑛持股比例21.5%,认缴出资额258万元,实缴出资额25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首次持股日期2014年11月6日;刘素华持股比例21.5%,认缴出资额258万元,实缴出资额25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首次持股日期2014年11月6日

经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1081.90万元,刘建持有的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7%的股东权益市场价值为616.68万元

如需查看纸质版评估报告请联系网拍办公室:028-81379182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08月31日拍卖公告(2026)川0184执恢356号崇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6日10时起60日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刘建持有的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7%股权

评估价:616.68万元;变卖起卖价:394.6752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特别说明: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崇州崇晖苑)位于崇州市元通镇公议乡花果山社区11组,离崇州市区约十公里路程

崇州崇晖苑坐落于崇州市花果山森林公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崇州当地的一家经营大型酒店服务和高端养老事业的企业

山庄依山傍水空气清新、气候适宜,是避暑、登山、采摘、朋友聚会、婚礼宴请、休闲度假的圣地

主要经营项目有:养老服务、住宿、餐饮、宴席、商务会议、休闲、自助烧烤等

山庄成立至今已吸引了无数的景区游客及当地居民前来休闲度假,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

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市场发展潜力

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7月11日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刘建、刘瑛(妹)、刘素华(姐),三人系兄弟姐妹关系

其中刘建持股比例57%,认缴出资额684万元,实缴出资额684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首次持股日期2014年11月6日;刘瑛持股比例21.5%,认缴出资额258万元,实缴出资额25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首次持股日期2014年11月6日;刘素华持股比例21.5%,认缴出资额258万元,实缴出资额258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首次持股日期2014年11月6日

经资产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1081.90万元,刘建持有的成都市崇晖苑康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7%的股东权益市场价值为616.68万元

如需查看纸质版评估报告请联系网拍办公室:028-81379182.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本院现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咨询电话:17396250371,上述手机微信同号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四、变卖流程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五、拍卖款项支付拍卖竞价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拍卖平台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平台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六、标的物交付(一)权属转移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州蜀州北路支行;案款卡号:9558854402032928353;银联号:102651004529)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等待法院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崇州市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崇庆北路41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1379182(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12368(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2026年8月31日详见公告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公议乡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