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增资扩股公告项目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增资扩股项目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2个周期
项目概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912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代军成立时间1998年8月3日注册资本(万元)667993.6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292109664F所属行业金融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职工人数4201(截至2026年6月30日)增资前股权结构(截至2026年6月30日)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972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3.473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494冠城大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7.795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136北京阳光迅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687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328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999昆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9910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2511其他剩余7671名股东35.92增资企业承诺我方通过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扩股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2、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内容的相关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万元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资产总额37,457,435.1040,645,844.1043,064,971.20负债总额34,979,833.1037,986,656.0040,456,320.10所有者权益2,477,602.002,659,188.102,608,651.10营业收入655,233.20749,055.80628,768.20利润总额96,209.90121,252.30128,474.40净利润82,848.5088,615.6095,472.50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年6月30日349,995.2058,753.2654,426.88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43,202,077.3140,553,458.532,648,618.78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423,493.36万元每股对应估值3.63元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1不超过559,020不超过17.33%拟新增注册资本不超过14亿元拟增资底价3.63元/股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增资企业核心一级资本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新增股份数不超过本次增资后富滇银行股份总数的17.33%,实际以有权审批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1.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云国资产权〔2026〕68号);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金融监管局关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云金复〔2026〕68号)
特别告知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一)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意向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本公告、云交所相关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与本次增资活动
(二)增资企业存在特别事项详见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三)该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增资企业提交至云交所的相关备查资料请到云交所查阅
(四)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以云南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告为准
(五)特别提示:1.截止本项目挂牌起始日,增资企业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
如本项目挂牌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增资企业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或取得批复但批复内容与本项目披露内容(含所有附件)存在重大实质性调整,则本增资项目终止
增资企业、云交所均不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意向投资方不得因此向增资企业、云交所提出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的要求
2.本项目投资方的投资资格需经有权部门决策、核准或备案,云交所仅对意向投资方报名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云交所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意见不代表其投资资格符合有权部门的认定;即便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入围投资方,不代表其符合作为增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也不意味着其必然能获得有权部门的决策、审批或备案并作为增资企业的股东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是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增资方案遴选方式竞价(密封一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一、意向投资方申购数量:单个报价人申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竞价区间为增资底价的[1,1.1],即:意向投资方报价应不低于3.63元/股(含),不高于3.993元/股(含)
二、发行价格及入股数量的确定规则本次增资新增股东数量不超过35名,按报价价格从高到低、相同价格以申购数量从高到低的优先顺序,计算全体合格报价人的累计申购数量
1、合格报价人的累计申购数量超过14亿股(不含)时,将达到14亿股的最低报价确定为发行价格,该报价之上(不含)的报价人,初步确定为入围投资方,其申购数量即入股数量;报价等于发行价格的报价人,其入股数量的确定规则如下:(1)报价等于发行价格且报价人仅有一人的,则分配给该报价人的入股数量为剩余份额,剩余份额由以下公式确定:剩余份额=14亿股-高于发行价格报价的累计申购数量(2)报价等于发行价格且报价人为两人(含)以上的,则每个报价人的入股数量为其对应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计算方法为:剩余份额=14亿股-高于发行价格报价的累计申购数量-比该报价人优先的申购数量优先顺序如下:①较大的申购数量;②申购数量一致的,现有股东优先,同为增资企业现有股东的,申购交易保证金入账时间在前者优先;③申购数量一致的,均非现有股东的,申购交易保证金入账时间在前者优先
2、合格报价人的累计申购数量低于14亿股(含)时,最低报价即为发行价格,所有报价人均为入围投资方,且入围投资者不得超过35名
三、在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时,入围投资方本次申购数量将现场进行调减:(1)若因累计申购数量较低而导致增资企业现有股东本次申购数量与其现持有增资企业股份数之和,超过本次累计申购数量与增资企业目前注册资本之和的20%,增资企业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现场调低该股东本次申购数量;(2)若入围投资方明确对增资企业持股比例不超过5%,但在本次申购后持股比例超过5%(含)时,则可按其认购报价单相关内容申请现场调低其本次申购数量
四、入围投资方替补预案入围投资方以外的合格报价人,均为备选投资方
若入围投资方违约放弃入围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缴纳认购股份资金、或股东资格未经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备选投资方可按“本发行价格及入股数量的确定规则”,顺序成为入围投资方,直至此次增资扩股募集股份达到14亿股或无适格的备选投资方
备选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应与替补前入围投资方确定的发行价格一致增资终结的条件1.本项目挂牌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增资企业仍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的批复、或取得批复但批复内容与本次增资存在重大实质性调整;2.本项目挂牌结束,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3.所有入围投资方均未按照要求签订《股份认购协议》、或未按《股份认购协议》支付增资款、或其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4.其他由增资企业认定为增资终结的情形
投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全面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有关投资者资格条件的规定,满足《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其他条件和要求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本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数量控制在35名以内,投资方须以现金(币种:人民币)形式出资,本次增资款项中超出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全部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增资完成后的增资企业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2、意向投资方应在其被确定为入围投资方当日与增资企业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协议摘要见附件)
3、增资款项支付及结算方式:入围投资方应当自收到增资企业关于支付投资总金额的书面通知当日,一次性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增资款汇入增资企业指定的募集资本金专户
4、如因入围投资方股东资格不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增资方有权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并于协议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入围投资方已经汇入交易保证金账户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款项全额附息退还至入围投资方(计息方式为:从入围投资方相关资金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至《股份认购协议》解除之日,资金存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超过三个月的部分,每满三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特别说明:意向投资方向云交所登记报名时须无条件接受“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的内容
任一方均不得提议改变上述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的实质性内容)标的交付以双方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为准
投资指南操作规则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报名手续1.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前登录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完成注册并提交报名;2.按云交所的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前提交《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附材料提交清单)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1.交易保证交纳金额:3.81元×意向投资方拟申报股份数量×10%;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3.交易保证金账户: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路支行账户名称: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保证金账户账号:1208719010800000015614.未按上述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不具备本次交易资格
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转账时务必注明“意向投资方名称、保证金”字样,如:“某某公司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汇款人须与意向投资方为同一人,不允许代付及以现金缴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将影响意向投资方的投资资格确认,因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损失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1)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A.意向投资方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放弃入围资格;B.在确定为入围投资方后未按规定签订《股份认购协议》;C.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2)《股份认购协议》签订后但交易保证金尚未转为增资款,入围投资方发生违约情形的,应按照《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承担违约责任,增资企业可以直接扣划其交易保证金冲抵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入围投资方补足
(3)入围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入围投资方收到增资企业关于支付投资总金额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从交易保证金账户划转至募集资本金专户
(4)入围投资方的股东资格未获得有权部门审批通过,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增资款全额计息退还
入围投资方直接汇入募集资本金专户的增资款与交易保证金自其汇入相应账户之日起分别计息
(5)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入围投资方的股东资格获得有权部门审批通过,且不存在违反本次交易相关规则及《股份认购协议》内容的情形,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增资款的利息全部退还
入围投资方直接汇入募集资本金专户的增资款项与交易保证金自其汇入相应账户之日起分别计息
(6)本次增资遴选工作结束并确定入围投资方后,未入围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增资企业原路径全额计息返还
(7)本条第(4)-(6)款计息方式为:资金存放期限在三个月以内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超过三个月的部分,每满三个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
服务费-附件下载1、增资扩股投资申请书.doc2、法人股东资格审查资料清单.docx3、股份认购协议摘要.docx联系方式标的咨询陈女士0871-63601052张先生0871-63601070技术支持-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03号华夏国际广场B座2-3层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以正式披露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正式披露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