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航数宽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航天通信中心三楼)法定代表人沈玮成立日期2007-08-07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86656101532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设计、安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航天通信中心52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4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497.64306.3120.1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769.663499.202270.47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882.80144.08-985.3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630.202345.051285.16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1369.02万元,其中:航天通信中心转让标的企业52%股权,转让底价为711.89万元,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转让标的企业48%股权,转让底价为657.13万元,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1369.02万元,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标的企业股权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2、本次产权转让将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航天通信中心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法定代表人陈光磊成立日期1982-01-01注册资本3512.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其他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000142414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2%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2%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14071Q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航天通信中心批准日期2026-08-26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网信中心主任办公会会议纪要(第15期)转让方名称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北区西里1号院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法定代表人张红宇成立日期1987-08-23注册资本21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其他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00014153M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8%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8%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25243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批准日期2026-09-29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三院关于三〇四所公开转让所持北京航数宽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院资〔2026〕953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航数宽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1,369.02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41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若本方出现上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条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本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后续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41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