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0-31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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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赤峰蒙东大数据和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708840

20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3
起始日期
2026-12-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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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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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0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赤峰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10-23
  • 结束日期:2026-12-17
  • 地址:[赤峰市]赤峰蒙东大数据和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 评估价:2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312室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2021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5652.8
    利润:40.961002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赤峰蒙东大数据和信用服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编号N0109ZZKG260010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3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2月17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概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赤峰蒙东大数据和信用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新城临潢大街宝通大厦1312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商立新成立时间2021-07-05注册资本(万元)3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400MA0R75YP40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8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名称增资前增资后出资额(万元)比例(%)出资额(万元)比例(%)原股东30010030060投资方0020040合计300100500100增资企业承诺1.我方公告的产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我方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4.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资产总额793.43692.521,054.95负债总额8.5451.5652.80所有者权益784.89640.961,002.15营业收入152.10115.75592.88利润总额-142.20-140.93361.43净利润-142.20-140.93361.19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内蒙古中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正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年9月10日57.21-134.29-134.2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37.6537.65300.00评估情况评估机构内蒙古正合致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6-09-10资产总额3403700.30元负债总额376506.61元净资产3027193.69元每股对应估值1.01元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序号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对应持股比例(%)1不低于20240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200拟增资底价(万元)20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围绕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核心能力建设,重点投向以下领域:1.技术研发能力建设(约占35%);2.数据治理能力建设(约占25%);3.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业务布局(约占20%);4.平台运维团队建设(约占10%);5.补充营运资金(约占10%)

用于新业务拓展、市场开拓和人员工资等日常经营周转,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和持续发展

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将根据增资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统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高效使用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股东决定国资监管机构赤峰市财政局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特别告知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增资企业成立于2021年7月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已全部实缴

2.本次增资拟引入一家投资方,增资后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至500万元,投资方投资金额不低于202万元,增资后投资方持股比例不高于40%

投资方以货币资产出资,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协议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

3.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2)公司设立董事会,成员为5名

其中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4名董事由股东委派,其中原股东委派2名,投资方委派2名

设董事长1名,由原股东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等职权;(3)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投资方提名,董事会聘任与解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财务负责人由原股东委派,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国有资本安全

5.过渡期损益:评估基准日(2026年9月10日)后至增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期(简称“过渡期”),增资企业因收益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6.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增资协议为准

7.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增资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增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8.意向投资方须知晓、承诺并认可上述情形,本次增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详见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备查文件,备查文件仅供参考

敬请投资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查阅相关资料并详尽了解相关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否职工是否参与增资否其他需披露事项无增资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选择标准1.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由增资企业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择优实施方案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2.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因素;(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况等

(3)过往业绩、管理能力、团队配置情况

(4)意向投资方的资源协同能力:意向投资方或其股东具备项目运营的合作资源;(5)意向投资方在项目地有本地化管理团队,能够派驻核心管理人员,具备智慧运营管理系统或资源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和增资价格、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获得增资企业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则增资达成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原股东未能签订增资协议的,增资终结

投资条件投资人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意向投资方须在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大数据场景开发应用、模数共生或数字城市任一细分领域荣获科技奖项;(意向投资方须提供营业执照、获奖证明)3.意向投资方须具备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或产业数字化类项目历史承建或运营经验;(意向投资方需提供相关承建或经营合同)4.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并签署由增资企业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阅增资企业置放于中心的相关资料并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中心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增资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中约定的其他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材料)

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并就意向投资方登记及确认情况书面告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确认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

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确认投资方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通知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

确认资格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至中心指定账户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3.增资企业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遴选实施方案,中心协助增资企业按照遴选实施方案组织选定最终投资方

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遴选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向中心递交响应文件4.增资企业按照内部决策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中心,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书面告知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及最终投资方发送《成交暨组织签约通知书》,向参加竞价活动的其他合格意向投资方发出《增资结果通知书》

中心按照增资公告、遴选实施方案等约定组织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协议,交易各方应当在收到《成交暨组织签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

5.投融资双方应当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自行结算增资价款,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协议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投资方完成实缴后增资企业向中心提供投资方付款凭证

6.交易各方不得在增资协议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股权代持、名股实债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资交易凭证

8.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9.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及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

中心和投资方配合并提供材料10.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承诺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④认同并支持增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⑤增资企业股东会为增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增资企业董事、经理层按增资协议或章程规定构成;⑥在确定投资方后,须经增资企业对增资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增资程序

标的交付根据最终签订的增资协议办理投资指南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报名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现场尽调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2月17日报名手续保密承诺.doc意向投资方承诺函.doc意向投资方登记表.doc意向投资方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50万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增资企业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增资企业、投资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增资企业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增资企业、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认投资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增资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增资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投资方按约定交纳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确定最终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服务费0.2%,不足10000元按照10000元收取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1).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赵经理18047118668技术支持李女士1858609592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其他无(以公告内容为准)无(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正式公告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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