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无锡市锡山交通石化有限公司预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无锡市锡山交通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山石化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日对锡山石化公司预重整予以备案登记,并同意由江苏联盛(无锡)律师事务所担任锡山石化公司预重整引导人(以下简称引导人),协助开展预重整工作
引导人经调查认为锡山石化公司尚具备重整的价值和条件,为实现锡山石化公司资产价值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尽可能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程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
一、企业概况及资产负债1.基本信息:锡山交通石化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2502211053,公司工商登记的住所: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西漳白荡圩,现法定代表人:姚云飞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股东无锡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90万元,占股33%;无锡市西漳工贸有限公司出资780万元,占股26%;吴炳坤出资780万元,占股26%;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股10%;无锡锡惠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股5%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办公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资产情况:锡山石化公司以下资产经评估市场价值总额为23,112,116.00元,主要包括:(1)土地:评估值9,936,100.00元
坐落于无锡市堰桥街道西漳白荡圩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一宗,产权证号锡惠国用(2008)第1209号,土地面积14919m²
(2)房屋建筑物、室内固定装修及地上附属设施:评估值6,994,800元
房屋为坐落于无锡市堰桥街道西漳白荡圩办公楼一幢,尚未办理产权证,建筑面积1081m²
(3)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其他资产:评估值6,181,216.00元
3.负债情况:经引导人初步统计,企业负债总额294,932,511.96元
其中职工债权69,779.67元,有财产担保债权30,346,187.47元,其余均为普通债权
上述金额仅供参考,最终债权金额以债权人申报、引导人初查及债权人会议核查后的金额为准
4.特别说明:由于成品油贸易和成品油发票开具的特殊性,锡山石化公司目前面临无开票额度的情况,部分油品的发票尚未能开具给买方,将来可能因此被追索未开票税款,以及可能还存在其他涉税风险,从而可能产生目前尚不能预计的税款负债
5.锡山石化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地处锡澄大运河东岸,坐拥约100米岸线码头,依傍惠暨大道,交通便利,环境优良,周边配套齐全
二、招募须知1.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募公告为引导人根据先期调查结果并结合本案实际情况而拟定发布,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决定参与锡山石化公司重整招募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请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向意向投资人披露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引导人提供的资料未必能够完整描述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招募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一旦提交招募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锡山石化公司现状进行投资
4.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5.本次招募投资人,引导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本次招募成功,引导人将根据本次招募所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提供的《重整投资方案》制作《锡山石化公司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将申请惠山区人民法院裁定锡山石化公司重整
如锡山石化公司预重整方案表决未通过、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惠山区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本次招募无效
意向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7.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锡山石化公司引导人
三、招募方案(一)重整投资人要求为保障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顺利进行,化解债务危机,实现对锡山石化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提高债权人受偿率,重整投资人应具备如下条件:1.重整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金融许可资质的机构不受该限制),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应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参与本次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3.重整投资人未来经营及商业规划需符合属地政府的产业规划;4.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
联合体视为一个整体时应符合上述全部3项条件(二)重整投资方式1.重整投资方式预重整投资方式可采取股权让渡同时提供债务清偿资金的方式:一方面基于锡山石化公司资不抵债现状,预重整投资人收购锡山石化公司股权,实现对锡山石化公司绝对控股;另一方面,预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或注资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等
在引导人认可且据此制作预重整方案不影响合法性、衡平性、可行性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预重整投资方案可以采用其他重整投资方式
2.竞价保留特别声明引导人对本次招募的投资(偿债)资金最低额设置有保留价,原则上除汽车之外,其他资产均列入重整范围内的资产,纳入重整范围资产的评估价将作为保留价,重整投资人的投资(偿债)资金不得低于保留价
四、招募流程1.报名(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0日15时前
(2)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向引导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付款时请注明:锡山石化预重整报名保证金
引导人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无锡市锡山交通石化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账号:21810188000568517(3)报名方式报名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邮寄报名务必确保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引导人能够收到报名材料,逾期丧失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提交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请意向投资人合理预留邮件在途时间)
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提交
为提高效率,请在寄出报名材料后立即与引导人联系,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引导人
(4)引导人联系方式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城开国际13楼1309室;联系人:丁律师、王律师电子邮箱:yuanjun.ding@lexiance.cn电话:18800581105、13306170133如报名截止时间发生变化,以引导人另行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①投资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行业优势介绍等)及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包含必要内容,明确重整投资方式)
②关于意向投资人承诺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1)
③关于意向投资人承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等内容的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2)④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文件以及意向投资人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盖章签字,见附件3)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意向投资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本公告发布后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盖公章)等
⑤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主营业务及其核心竞争优势介绍,资产负债、产业背景证明材料等信息
⑥意向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因成立时间较短没有年度资产数据的,应当提供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最新一期的财务报表
⑦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⑧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并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
⑨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及意向投资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应将全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如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①-⑦项材料,第⑧-⑨项材料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提供,除每一联合体成员在其报名材料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外,还应由联合体牵头投资人在全部报名材料上加盖骑缝章且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联合体全部报名材料由牵头投资人汇总并负责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逾期提交的,招募方有权不予接收;且需自行承担因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延迟及/或缴纳报名保证金时间延迟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以联合体报名的,未经招募方同意不得增加、减少或变更联合体成员调整后的联合体仍需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自动丧失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
调整后的联合体成员中,已报名的成员需提交新的报名意向书,新加入的成员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3.报名前的尽职调查建议意向投资人在决定报名前,对锡山石化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锡山石化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投资人除重整计划草案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意向投资人如需要尽职调查的,应在尽职调查前向引导人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100万元,并提交保密协议,且应在报名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自行对锡山石化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引导人将协调锡山石化公司全面配合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报名材料所需的费用
意向投资人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将所取得的任何信息用于参与本次招募之外的任何目的
意向投资人未履行《保密承诺函》的内容,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不予退还
4.遴选及相关安排(1)如仅有一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且重整投资方案等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引导人协助债务人与投资人谈判,协商确定投资金额等具体投资事项,并根据谈判的结果决定是否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2)如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如有多家适格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且重整投资方案等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引导人将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制定遴选标准另行安排遴选,确定最终投资人
5.签署协议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引导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向引导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
6.保证金的处理如意向投资人参与遴选但未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引导人将自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意向投资人支付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化为等额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拒绝或未及时签订投资协议的,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拒绝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投资款或不履行投资人相关义务的,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项(一)在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不再重新安排尽职调查工作
(二)报名期限届满后如未有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或本次招募未能确定投资人的,债务人及引导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或改用其他方式引入重整投资人
(三)若预重整方案提交债权人表决前债务人转入重整程序的,则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执行,预重整期间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程序中的投资人
(四)引导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投资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发布补充或变更公告;并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则视为对本公告内容和要求无异议,且不会基于债务人行使前述权利而进行任何主张
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见的变化情形,引导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变更的招募公告内容,并根据引导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五)本次预重整不代表人民法院最终会裁定锡山石化公司重整
若法院最终未裁定锡山石化公司重整,或者法院裁定锡山石化公司重整但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申请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除此之外,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履约保证金和已付重整投资款将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约定的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公布等以引导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债务人及引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中所列锡山石化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引导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
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报名参与锡山石化公司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无锡市锡山交通石化有限公司预重整引导人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