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1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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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津隆时代投资有限公司31.59%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719340

38154.2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6
起始日期
2026-11-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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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38154.2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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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8154.2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门头沟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10-26
  • 结束日期:2026-11-23
  • 地址:北京津隆时代投资有限公司31.59%股权
  • 评估价:38154.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1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123100.0
    利润:23100.0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津隆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野溪1-12,1-12号以东A区1幢1层)法定代表人吕京华成立日期2010-10-19注册资本2923.5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923.55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956367237XK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筑渣土消纳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天津中城建发实业有限公司56.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59杭州兴泉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2.3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2026年10月13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其他披露内容1、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企业原股东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原股东是否决定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葛洲坝大酒店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谭华成立日期1997-05-21注册资本460477.741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0006155710107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1.5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1.59%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7830650E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10-10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处理单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津隆时代投资有限公司31.59%股权转让底价38,154.29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的,转让方可以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3)本方承诺若成为受让方,将会依据转让方要求配合进行股权转让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工商变更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责任;(4)本方承诺若因本方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相关事项,本方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至交易所的全部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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