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6日项目基本信息垂询方式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新疆广播电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持有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比0.2%)招商主体基本信息招商主体名称新疆广播电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84号法定代表人粟皓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0日注册资本(万元)11,576实收资本(万元)11,57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5010072231217XA联系人陈汇龙电话15276617601邮箱1246719355@qq.com项目招商基本信息项目概况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乌鲁木齐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在原城市信用社改组的基础上,由乌鲁木齐市政府出资控股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
营业执照注册号:916501002287360144,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796H265010001
注册资本为46.2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46.2亿元人民币;其中新疆广播电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00万股,持股比例为0.65%
本次拟转让1000万股,对应股份比例为0.2%乌鲁木齐银行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提供保管箱服务;实物黄金、黄金租借、黄金积存、黄金市场交易等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及经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
项目现状乌鲁木齐银行是自治区规模最大的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稳健、效益良好,综合实力位居全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前列
一、经营规模与效益
截至2025年末,全行资产总额2,564.60亿元,负债总额2,361.0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777.1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59.4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94亿元,净利润9.66亿元,主要经营指标保持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良好
二、监管指标
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各项监管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三、业务体系与机构网络
已形成涵盖公司金融、零售金融、资金同业、国际业务、普惠小微、财富管理、银行卡及电子银行等领域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全疆设有99家营业网点,服务网络覆盖全疆主要城市和地区
连续多年入围全国银行业百强,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1000强"中位列第513位
四、分红与上市情况
该行长期保持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股东回报稳定;目前正处于上市辅导阶段,公司治理水平和资本实力持续增强
有权批准机构批准机构名称新疆广播电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以下决议已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主管部门批复□B.股东会决议?C.董事会决议□D.其他___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次招商推介旨在公开征集意向合作方,不构成正式产权交易行为;我方与意向合作方达成一致后,将按规定履行决策和批准程序,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正式挂牌交易,届时交易条件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2.本次拟转让股份为我方合法持有,权属清晰;意向合作方的股东资格须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并以监管部门及乌鲁木齐银行审核结果为准
3.本申请书所载乌鲁木齐银行财务数据来源于该行2025年度报告;参考价格系依据该行2025年末每股净资产4.40元测算,最终转让价格以正式挂牌结果为准
招商条件拟征集意向合作方数量1家参考价格(万元)4,400资质要求境内非金融机构法人,须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股东资格条件(详见"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要求1.入股资金须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2.配合我方及乌鲁木齐银行开展股东资格审核与尽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3.交易价款以人民币货币资金支付;4.达成受让意向后,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履行审批及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其他招商需求无诚意金设定交纳诚意金□A.是?B.否交纳金额无(不设定诚意金)交纳时间无合作方资格条件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意向合作方(境内非金融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六)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八)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九)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能受让:(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注:本项目信息由转让方提供,北京产权交易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项目联系人:陈汇龙联系方式:15276617601登录后查看>>查看项目信息,请补充联系人详细信息垂询方式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