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1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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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2727892

3642.06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30
起始日期
2026-11-0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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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3642.06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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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3642.06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铜陵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9-30
  • 结束日期:2026-11-02
  • 地址:[铜陵市]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公告
  • 评估价:3642.06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省人民政府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9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1.0
    利润:19608.22
    拍卖原因:融资
    楼栋总数:5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公告标的名称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标的编号N0122ZZKG260003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年9月30日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年11月2日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自动终结

项目概况增资企业基本情况增资企业名称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安徽省铜陵市铜井路西段796-F16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俊成立时间2009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万元)16,87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40700698982383T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发放小额贷款

一般经营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服务,票据贴现

职工人数7人增资前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认缴比例1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5.5661%2安徽泽元控股有限公司17.7830%3江苏宏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1.8554%4铜陵市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1132%5铜陵市鑫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3349%6铜陵众和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4.8311%7铜陵天信投资有限公司4.7421%8铜陵市瑞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0308%9铜陵惠元兴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5566%10铜陵市官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747%增资企业承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经过了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2、我方已认真考虑增资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承担发布企业增资披露信息所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本次增资项目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投资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单位:万元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资产总额20,714.3622,850.6628,015.03负债总额671.263,150.488,406.81所有者权益20,043.1019,700.1819,608.22营业收入912.831,148.802,157.84利润总额890.37608.82530.69净利润697.29484.64344.22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填报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年8月31日176.8171.8653.89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6,445.2016,468.4919,976.71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序号募集资金规模(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1不少于3,642.068万元人民币15.65%拟新增注册资本3,130万元人民币拟增资底价3,642.068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增资企业本次将新增注册资本3,13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6,87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0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投资方认购,增资后新增投资方占增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为15.65%

增资企业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认缴持股比例1安徽国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000.0030.00%2安徽泽元控股有限公司3,000.0015.00%3江苏宏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00.0010.00%4铜陵市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200.006.00%5铜陵市鑫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00.004.50%6铜陵众和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815.004.075%7铜陵天信投资有限公司800.004.00%8铜陵市瑞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80.003.40%9铜陵惠元兴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00.003.00%10铜陵市官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350.001.75%11铜陵市新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25.001.625%12铜陵市爱华化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200.001.00%13新增投资方3,130.0015.65%合计20,000.00100.00%注:1、持股比例及认缴出资额的计算值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以实际出资额为准

上表中新增投资方增资后持股比例为拟定比例,最终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以新增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除以增资成功后的增资企业注册资本计算得出

2、最终增资后股权结构根据投资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量计算确定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元〔2026〕49号)监管国资监管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增资的出资方式新增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对增资企业出资

2、现有股东优先认缴出资权安排根据增资企业章程规定,增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关于本次增资企业现有股东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安排如下:(1)本次增资项目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

(2)不放弃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的优先认缴出资人应在增资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投资申请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具体交易程序和规则如下:a.在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投资人(一个普通投资人或一个优先认缴出资人)的:按协议方式成交,该投资人确定为投资方

b.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投资人(普通投资人或优先认缴出资人)的:①按增资公告确定的竞价方式组织竞价

②如有优先认缴出资人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的,通过同价跟价的方法即时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

③最优报价人为最终投资人(最优投资人为优先认缴出资权人的,确定该优先认缴出资权人为最终投资人;最优报价人为普通投资人的,确定该普通投资人为最终投资人)

c.优先认缴出资权人应当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优先购买权行使实施办法》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增资公告要求行使优先认缴出资权

3、增资后增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增资后的企业原有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不变,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设立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经理层,为日常经营管理执行机构,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另行设置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本次增资的其他相关信息详见《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是☑否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是□否职工是否参与增资□是☑否其他需披露事项1、组织签约(1)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根据增资企业股东会审议并最终确认的增资结果(即确定的投资方、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向增资企业、新增投资方、意向投资方分别出具《增资交易结果通知书》

(2)新增投资方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增资企业在收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增资企业与新增投资方完成签订《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

(3)增资企业现股东及新增投资方在办理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新增股东的工商登记手续前完成签订增资企业新《公司章程》

2、增资价款出资支付安排(1)新增投资方应当在《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

(2)增资价款支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新增投资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投资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额),自《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转为《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增资价款的一部分

3、出具增资凭证交易各方签订《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新增投资方依据协议约定实缴出资,且交易各方支付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资交易凭证》

4、增资结果公告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将增资结果通过网站对外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资方名称、实缴出资金额、持股比例等,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增资工商登记增资企业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交易凭证》且新增投资方按《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后,由增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及新增股东的监管许可、行政许可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增资方案遴选方式协议增资/网络竞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查本次增资项目公告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以上(含一个)已按要求办理完毕本次增资项目报名手续的意向投资方的,则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协助增资企业开展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查

由增资企业组建成立本次增资项目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查小组(即“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公开征集的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主要依据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文件审查其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及“增资的相关条件”

经审查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及“增资的相关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称为“合格意向投资方”,经审查不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或“增资的相关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称为“不合格意向投资方”

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查结束,由资格审查小组委托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向意向投资方及增资企业发放《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

2、根据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查结果,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则采取协议增资的交易方式

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方为本次增资项目的新增投资方,并就本次增资项目的增资认购价与该新增投资方进行协商报价,其报价作为投资方对本次增资项目的增资认购价[该新增投资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增资底价,新增投资方的报价低于增资底价或新增投资方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新增投资方接受增资底价,并以增资底价作为报价]

3、根据意向投资方资格审查结果,有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由合格的意向投资方在增资底价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加价幅度进行递增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报价最高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其报价作为投资方对本次增资项目的增资认购价

4、最终投资方的确认由增资企业股东会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根据相关规则和程序确定的增资结果(即确定的投资方、认购数量及认购价格)进行审议并最终予以确认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1、新增投资方增资达成条件公告期满,本增资项目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新增投资方按要求签订《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并按《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则本次增资成功达成

2、在发生如下之一情形时,本次增资将终止实施(1)增资信息发布期满,本次增资项目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的

(2)在增资信息发布期满前,经增资企业申请并经本次增资行为批准单位批准后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请终止实施增资交易程序的

如本次增资提前终止,增资企业及增资企业现股东、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均不承担相关经济、法律责任,意向投资方不得因此向增资企业及增资企业现股东、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赔偿相关损失、费用等要求

投资条件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投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期内);3、意向投资方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其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上述每个会计年度均盈利

(以意向投资方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所载明的净利润数为准);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意向投资方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且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260.00万元

(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以意向投资方2025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所载数据计算;净资产以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数为准)

增资的相关条件1、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投资;所提交的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

2、意向投资方承诺:意向投资方已经为本次增资准备了足够的资金或做了充分的资金安排;意向投资方拟用于本次投资的资金,为拥有的合法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及他人委托资金投资

3、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对增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与增资企业、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投资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增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增资价款;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增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5、意向投资方承诺:同意增资企业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交易凭证》且新增投资方按《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后,由增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及新增股东的监管许可、行政许可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意向投资方承诺:同意增资企业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7、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并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次增资的相关文件要求,意向投资方符合本次增资项目的“投资方资格条件”及“增资的相关条件”

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风险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8、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并确认自身符合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已自行完成股东资格核查工作;如因投资方不符合前述规定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与风险由投资方承担,增资企业有权单方面解除《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并追究投资方的违约责任

9、意向投资方承诺:若意向投资方存在以虚假、隐瞒、欺诈而获取投资方资格的行为,增资企业有权单方终止《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并没收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0、意向投资方承诺:本次增资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各自承担

11、意向投资方承诺:同意积极配合签订增资后的《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2、意向投资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增资底价对本增资项目进行报价

13、意向投资方承诺:对《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标的交割条件增资企业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交易凭证》且新增投资方按《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后,由增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及新增股东的监管许可、行政许可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投资指南操作规则投资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尽调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意向投资方如需进行现场尽调,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铜陵分公司提交现场尽调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铜陵分公司与增资企业联系后,通知现场尽调时间

尽职调查的范围和方式由增资企业确定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1月2日,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

报名手续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本项目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投资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足额交纳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投资资格,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1)如因意向投资方原因而非增资企业、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投资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增资企业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增资企业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投资方的投资资格;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增资企业、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投资方进行追偿

a.意向投资方已提出有效投资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送投资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b.被确定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未按本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的;c.意向投资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增资企业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增资企业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投资方的银行账户:a.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投资方发送投资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投资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投资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投资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投资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投资方,下同)、无息退还;b.意向投资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投资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c.意向投资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但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投资方为非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投资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增资企业有权对本项目进行重新公告交易

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投资方不得报名参加投资;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本项目增资底价视为本项目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增资服务费用及因意向投资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投资方承担,由增资企业追究违约的意向投资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投融资双方应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增资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出具《增资交易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融资双方的增资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服务费附件下载1、意向投资方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要求.pdf2、交易保证金指定账号及有关要求.pdf3、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样本).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查经理(0562-5858315/18756655200)技术支持姚经理(0553-3117532)咨询时间每工作日8:00-12:00,14:30-16:30单位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C5栋8楼其他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网站(www.ccjex.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9月30日详见正式公告(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投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期内);3、意向投资方注册成立时间应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其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上述每个会计年度均盈利

(以意向投资方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所载明的净利润数为准);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意向投资方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且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260.00万元

(资产负债率(即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以意向投资方2025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所载数据计算;净资产以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数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投资;所提交的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

2、意向投资方承诺:意向投资方已经为本次增资准备了足够的资金或做了充分的资金安排;意向投资方拟用于本次投资的资金,为拥有的合法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及他人委托资金投资

3、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对增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意向投资方自行承担,与增资企业、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投资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增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增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增资价款;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期间,增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增资企业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5、意向投资方承诺:同意增资企业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增资交易凭证》且新增投资方按《铜陵国元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约定付清全部增资价款后,由增资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新增注册资本及新增股东的监管许可、行政许可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意向投资方承诺:同意增资企业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7、意向投资方承诺:已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并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次增资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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