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京卜(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天津市宝坻区(天津市宝坻区京津中关村科技城西环北路1号协同发展中心1号楼244-5室)法定代表人苏周成立日期2023-01-03注册资本19046.6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9046.6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20224MAC74MK55C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是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1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2213.401031.181031.1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87165.6367048.6020117.03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3160.46-245.82-245.82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86174.2866272.4419901.84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2026年9月30日,标的企业欠转让方86,148,458.63元,并且为保证标的企业日常经营,转让方将继续以借款形式向标的企业提供资金,预计至2026年12月31日,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新增借款额度约360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时,为保护标的公司商业秘密,须向北交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于转让方处领取,领取联系人:王艳辉,电话:13651007413)后方可查看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保密承诺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京能国际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物流基地5号-5375-20131(集群注册)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朱军成立日期2016-06-20注册资本10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6MA006CYK2N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69355935A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日期2026-08-2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6年第22期(总第302期)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京卜(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24,109.5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7232.85万元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转让方有权将标的重新挂牌:(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确保标的企业获得足额资金,专项用于清偿截至《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标的企业对转让方的全部债务;资金提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借款,或受让方为标的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专项用于清偿前述债务)提供担保、采取其他增信措施并促使贷款发放到位
上述债务全部清偿为股权交割的前提条件(4)认可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按照职工安置方案执行
(5)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和债务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6)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让公告、北交所备查文件、标的企业备查文件
本方已对标的企业做了全面的了解,包括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资产、债权债务以及涉诉事项,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理解该等瑕疵可能产生的风险或损失
本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全部内容、全面履行交易程序,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且将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7)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7,232.85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