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10-30至2026-11-27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BJ1000063融资方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融资方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17.65%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低于3个不超过4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10-3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11-27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重点用于融资方产品迭代更新、研制投入及基础能力建设投入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原股东增资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66.69%,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17.65%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公告期满,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满足增资条件要求,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机构同意,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成都高新区百川街9号法定代表人谢春茂成立日期2009-06-16注册资本249500万元实收资本249500万元经营范围民用机载航电系统、分系统、设备以及相关地面系统与设备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集成、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房屋租赁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12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5.912中电天奥有限公司16.032四川发展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2华东电子测量仪器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一研究所)4.008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4.008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736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67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2.004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03中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1.20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269090.89267807.98276907.86负债总计24114.8423986.8016612.74所有者权益244976.05243821.18260295.12营业收入62542.4335416.3026971.47净利润1141.64-10371.912004.9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9-30资产总计277471.85负债总计20320.73所有者权益257151.12营业收入41867.06净利润3044.7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文件类型批复其他披露事项1、融资方原股东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同步参与增资,增资价格与本次征集的外部投资方价格一致
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拟增加至不超过314,138万元
2、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4、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收费标准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5、其他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3、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信用,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须提交公示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投资;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同时于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以到达北交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本次增资须以货币方式出资,币种为人民币;3、意向投资方在递交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以书面形式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在《增资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转为部分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3)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融资方的要求提供相关尽职调查材料;(4)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后续经营发展计划和增资资金用途,了解融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兜底条款、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5)本方认同并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为融资方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融资方发展;(6)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产生法律诉讼;(7)本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产生法律诉讼,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8)本次增资所支付的全部增资款项来源合法,不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9)本方认同本次增资后融资方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安排;(10)本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理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同意融资方有权扣除我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11)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根据投资方征集情况确定我方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12)本方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13)本方股权清晰且为实际投资方,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意向投资方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本次增资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投资申请书》中的价格进行增资,不得以不了解本项目或融资方未尽实披露为由放弃本次增资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3家(含)至4家(含)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17.65%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遴选方式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超过4家(不含)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合计超过17.65%时,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形象、行业地位及影响力、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
(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供应链完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控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与融资方有合作经验、与融资方业务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合作经验的优先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6)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持股期限:认同融资方发展理念,愿意与融资方共同发展,不追求短期利益,意愿持股期限较长者优先
(7)合格意向投资方及其关联方在民用航空相关行业投资经验较多的优先
关联方的定义: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或受同一企业控制的或实际管理的或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法人主体或合伙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010-68540102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33电子邮件:cjw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