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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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机器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125713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571%)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752016

7436.0425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1-02
起始日期
2026-11-3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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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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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7436.0425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西城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11-02
  • 结束日期:2026-11-30
  • 地址:北京机器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125713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571%)
  • 评估价:7436.0425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227单元
    居室数:107室
    小区:2北京亦庄
    注册资本:2014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其他
    营业收入:45571.0
    利润:55710000.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北京机器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五路3号院3号楼1层107室)法定代表人林燕成立日期2014-03-20注册资本156364.4283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56364.4283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货币金融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02061250142Y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销售医疗器械;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首钢产投(北京)科技创新有限公司24.8362北京亦庄投资有限公司18.6271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2.4181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2.2188北京国资(香港)有限公司11.3928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9.1142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6.8357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4.557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8074.84-33738.85-36386.9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38211.52278891.55159319.97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9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0448.56668.92501.6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36247.65176425.99159821.66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标的企业为在北京市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标的企业原股东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标的企业14,251.4264万股股份,具体内容以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项目进展4.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5.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6.本项目估值报告特别事项说明提醒意向受让方特别关注,其他详见法律意见书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院1号楼1227单元经济类型其他法定代表人梁望南成立日期2011-12-29注册资本2250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589125526N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557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5571%持有股份数(股)71,257,132拟转让股份数(股)71,257,132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批准日期2026-07-1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第二届投资决策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北京机器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125713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571%)转让底价7,436.042536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20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如信息披露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本项目不接受意向受让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受让,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5.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本方同意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本方已自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组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北京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自行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成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本方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咨询相关方和审核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决定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愿承担因自身资格不符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

如因本方不符合相关法规或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导致股权转让未获核准、备案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可以继续追偿

(4)本方已充分知悉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本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本方符合作为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本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及承诺

(5)本方知悉北京市机器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无需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同意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其他股东亦无法定或约定优先购买权

(6)本方同意严格按照《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程序

6.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7.受让方需按约定一次性支付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2,0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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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机器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7125713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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