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3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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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752246

15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6
起始日期
2026-11-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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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5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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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5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云南省 昆明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10-26
  • 结束日期:2026-11-23
  • 地址: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15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20210000.0
    营业收入:5.0
    利润:666104.15665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10-26至2026-11-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BJ1000065融资方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融资方所属行业水利管理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金额150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3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10-26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11-23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募集资金全部作为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资本金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由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专项用于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建设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为增资后融资方的第一大股东,各投资方持股比例由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公司控制权不变

增资后各股东按照其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其余事项以每次增资完成后签订的《增资协议》及修订的《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约定为准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不低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出的每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每元注册资本增资价格=滇中引水二期公司原股东认缴出资总额(含认缴注册资本出资及其他认缴出资)÷滇中引水二期公司原股东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6号附1号法定代表人彭文华成立日期2021-11-19注册资本520690万元实收资本14446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9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31.79昆明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89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59中铁惠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9玉溪市抚仙湖保护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50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7.19楚雄州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5.76大理州水利经营投资有限公司5.35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0.34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1447883.331214623.191070679.71负债总计773588.67548519.05405678.95所有者权益674294.66666104.15665000.76营业收入9.437.551.99净利润0.213.380.7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9-30资产总计1575663.42负债总计901370.22所有者权益674293.20营业收入14.61净利润-1.46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所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

2.本项目公告信息发布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需向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

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若为有限合伙企业,提交加盖合伙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文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普通合伙人营业执照)及委派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保密承诺函》

3.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其他详见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当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2025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规模不得低于1亿元,且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本项目接受合伙企业(含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参与增资

如意向投资方为合伙企业,其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且意向投资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要求

如意向投资方为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其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且意向投资方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在提交投资申请时尚未完成备案,则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将在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前完成基金备案

合伙企业(含合伙制私募投资基金)参与增资可不受第2条限制4.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

5.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股权结构清晰,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772号)的相关条件

7.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金额2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企业就本次增资在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增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增资企业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

3.本次增资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4.本项目交易各方不得在《增资协议》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股权代持、名股实债等内容

5.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6.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1)本方认同增资企业制定的增资方案全部内容;(2)本方承诺符合本公告“投资方资格条件”全部内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增资企业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增资企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本方同意在接到增资企业确定本方为投资方书面通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企业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4)若本方成为投资方,同意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保证金(签订《增资协议》后,该等保证金于本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的同时转为相应金额的增资款)划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5)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产权交易所限制、禁止投资,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本方同意若出现“保证金处置方式”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企业有权全额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7)本方同意不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8)本方承诺未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

(9)本方承诺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一致,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10)本方承诺本次增资所形成的股权自《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股权锁定期(为建设期,暂定70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承诺不得将本次增资形成的股权进行质押担保,除征求原股东书面意见且获得原股东书面回复同意外,原股东未书面回复,视为不同意;(11)本方知悉并认可本次增资企业及其原股东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收益保证、业绩承诺要求;(12)本方同意增资企业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本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13)本方同意2022年9月签订的《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国开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协议》全部内容及滇中引水二期公司股东会做出的涉及该事项的相关决议继续有效,并同意该合同及相关决议继续有效履行;(14)本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滇中引水二期骨干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5〕1772号)的相关条件;(15)本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2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1.遴选启动条件;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入遴选程序,如合格意向投资方超过3个或征集金额合计超过15000万元时,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确定投资方

2.遴选主要因素

(1)合格意向投资方本次拟投资金额

(2)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契合程度:与增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及价值观的契合度;(3)合格意向投资方与增资企业的业务协同程度:为增资企业后续发展提供资金及战略支持

(4)合格意向投资方意愿持有增资企业股权期限较长的优先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陶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22电子邮件:ptao@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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