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内蒙古园艺花卉中心有限公司40.5%股权整体转让标的编号N0109GQ260110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10-2900: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11-25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园艺花卉中心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246号(内蒙古园艺所东侧)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耀林成立时间2002/12/18注册资本+币种3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05752588361H所属行业农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花卉销售;工艺品开发、苗木新品种研究、开发、技术推广;房屋、摊位租赁职工人数2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周耀林59.52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5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826.796387498.720031379.551005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603.966025774.41502829.551005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中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9/30627.182576404.834711367.885073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1101.769827268.471171833.298656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6/30427.568765245.216371213.51460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176.131803497.035337679.096466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876.8评估基准日2026-06-30评估机构内蒙古恒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5131.1497.034634.07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蒙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18MAC4TX5887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人才创新谷3号楼604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40.5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5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12次(临时)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原股东拟场外行权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2.交易公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且通过场外行权方式
项目挂牌结束,其他意向受让方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最终成交价格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以书面形式征询标的企业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告知其产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并要求拟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交易中心办理行权事宜
标的企业股东应当在收到转让方书面征询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逾期未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本次标的转让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意向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8768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有困难,确需分期支付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且首期款于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受让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20个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3、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交易服务费交付至中心指定账户;其余款项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且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担保合同须与《产权交易合同》同时签订,签订后提交交易中心备案一份),并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分期付款除首付款外的剩余部分由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结算(3)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申请书》中说明价款支付方式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说明首付款支付比例及金额
4、转受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40.5%股权相关的盈利归转让方享有,亏损由受让方承担,盈利数额经审计确定
6、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7、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相关价款支付凭证、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8、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及交易凭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标的公司组织形式等进行变更登记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时,如原股东行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或逾期未行权的,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用网络竞价,网络竞价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有效报价即为最终成交价,如原股东行权的,原股东为最终受让方;原股东放弃或逾期未行权的,网络竞价最高有效报价者为最终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10-2900:00:00至2026-11-2517:00:00报名手续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2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11-25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全额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4.保证金处置方式:(1)1、不存在上述违反保证内容情形的,最终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支付除保证金外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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