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11-04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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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769446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1
起始日期
2026-11-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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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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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10-21
  • 结束日期:2026-11-18
  • 地址: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注册资本:20020000.0
    营业收入:8.83
    利润:101.61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包含核技术在内的技术开发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10-21至2026-11-18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56融资方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融资方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1764.5851万股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5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10-21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11-18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放射源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及产能释放、研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等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合计持有股份数7058.3407万股,公开增资引入的投资方股份数1764.5851万股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签订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成都高新区名都路166号1栋1单元28层法定代表人王巍成立日期2002-06-11注册资本7058.3407万元实收资本7058.3407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使用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凭辐射安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生产、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凭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体内放射性药品(凭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在有效期内经营);包含核技术在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即时标记放射药物中心、核医学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核技术服务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共资金等金融活动);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网上贸易代理;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生产、销售(以生产、销售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放射性物品(Ⅰ类),放射性物品(Ⅱ类),放射性物品(Ⅲ类),普通货运(仅限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分公司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在有效期内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不带储存设施经营(仅限票据交易))(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有效期内从事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4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93.1533四川青衣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2586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3.0922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0.4959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168612.35145622.10124050.44负债总计113030.7399622.0483948.83所有者权益55581.6246000.0640101.61营业收入63945.9261799.6650407.42净利润8322.226365.955111.67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9-3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股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3.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份数做出调整

4.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仍保持控股地位

6.意向投资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查阅人身份证明及保密承诺函后,方可查阅置备于北交所的备查文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保密承诺函见融资方处备查(领取人及联系电话:张敏,15982099326)7.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投资方如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完成中基协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证明材料);如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须完成中基协登记(须提供证明材料)

4.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2.本次增资仅接受人民币货币出资

3.意向投资方向北交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及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信息披露,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4.本次增资单一意向投资方投资金额不得低于10,000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一票否决权、保底分红、上市承诺等条件要求

6.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须以自有资金出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7.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增资协议的签署,并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8.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在增资协议生效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等额部分,并同意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2)本方认可融资方企业现状(包括全部债权、债务及损益情况);(3)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其拟投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4)本方对增资及持股期间获知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5)本方配合融资方对承诺事项及资格条件的核查与尽职调查;(6)本方与融资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7)本方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出资资金来源合法;(8)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增资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增资协议生效后转为等额增资价款)全部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9)本方同意,若成为融资方新股东,认可融资方对增资后公司的组织机构治理安排;(10)本方同意若非融资方原因,如发生保证金扣除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11)本方同意不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数量不超过5个(含)时,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若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数量超过5个(不含),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将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经验以及公司治理等;(3)合格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的优先;(4)合格意向投资方具有向融资方提供包括业务资源、资金渠道等实质性帮助能力,能够为融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给予充分支持的优先;(5)合格意向投资方战略发展、经营理念、价值观与融资方具有较高契合程度,认同融资方对未来公司发展方向,与融资方及股东未来战略发展的业务有协同性、互补性的优先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殷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73电子邮件:cfyin@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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