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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信息时间:2026-11-03】【我要打印】【关闭】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B3204811839000066001001(标段编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为:关于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溧发改[2026]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鑫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2.2建设地点:溧阳市主城区2.3建设内容: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2.4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积水点位管网改造工程、交通信号灯增设工程以及其他市政配套设施完善工程等
2.6工程合同估算价:5815429.64元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2026年溧阳市城区内涝治理及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具体为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2.9工期:100天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1)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2)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3)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4)框架协议采购项目;(5)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11月03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4.3自2025年11月03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口综合评估法口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口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月03日/时/分至2026年12月01日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01日9时3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0519-8558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燕园路20号地址:溧阳市昆仑南路281号201室邮编:213300邮编:213300联系人:孔女士联系人:周工电话:0519-87272682电话:0519-80990060传真:/传真:/电子邮箱:48173294@qq.com电子邮箱:779270119@qq.com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招标办联系电话:0519-8720989010.3异议渠道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87272682异议联系地址:溧阳市燕园路20号招标代理代理异议联系电话:0519-80990060异议联系地址:溧阳市昆仑南路281号201室异议邮箱:779270119@qq.com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不平衡扣分查询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附件:招标公告.pdf56b35877-f7a0-4309-b21d-e57777625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