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3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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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赣0981破2号重整招募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7751381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0-24
起始日期
2024-09-2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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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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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西省 宜春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4-10-24
  • 结束日期:2024-09-22
  •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城路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 标签:
    建筑类别:办公楼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5000000.0
    转让方:国电鼎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玉兴
    利润:3.0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4年4月7日,丰城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国电鼎力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国电鼎力公司预重整程序终结,并于同日指定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担任国电鼎力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丰城市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盘活债务人财产,提升国电鼎力公司重整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经报丰城市人民法院同意,发布招募公告如下:【基本信息】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国电鼎力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7日,公司住所地为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城路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15711819178,法定代表人顾玉兴;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0万元,实缴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粉煤灰加工综合利用、粉煤灰、石膏销售;商品砼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为2011年4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国电鼎力公司主要业务是粉煤灰加工综合利用、粉煤灰、石膏销售;商品砼生产、销售,粉煤灰在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方面也有着潜在的商业价值

另外,粉煤灰也可以与其他再生能源行业的副产品结合,例如太阳能和风能产生的废弃材料,以创建更加综合和循环的能源系统

【资产和负债情况】一、拟交付重整投资人资产(一)原材料国电鼎力公司场内现有原材料共计1项,为碎石,具体以现状为准

(二)产成品国电鼎力公司场内现有产成品共计1项,为砌块砖,具体以现状为准

(三)低值易耗品国电鼎力公司场内现有家具用具共计25项,为电子产品、木制品、部分铁制品等,具体以现状为准

(四)建筑物、构筑物国电鼎力公司场内现有建筑物共计13项、构筑物共计10项,具体以现状为准

其中: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号:丰房权证工业园字第2013009043号,建筑面积:819.37平方米;砖厂成品区,房屋所有权证号:丰房权证工业园字第2013009041号,建筑面积:2,170.00平方米;砖厂生产车间,房屋所有权证号:丰房权证工业园字第2013009042号,建筑面积:5,353.00平方米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五)机器设备国电鼎力公司场内现有机器设备共计98项,为生产用设备和变电设备等,具体以现状为准

(六)车辆国电鼎力公司场内现有车辆5辆,为厂内运输工具,分别为叉车2辆、铲车2辆及油罐车1辆,具体以现状为准

(七)土地使用权国电鼎力公司现有无形资产1项,为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34,869.00平方米,土地使用号:国用2013第A018号

二、负债情况截至破产债权申报期内,管理人共接收25家债权申报,认定债权24家,认定金额51,568,635.46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笔,认定金额7,139,488.06元,税款债权1笔,认定金额1,679,990.48元;认定普通债权24笔,认定金额42,641,786.13元,最终以法院确认为准

另有,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等三、应收账款国电鼎力公司对外应收账款共计18,292,361.50元,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中,应收账款及国电鼎力公司固定资产作为整体资产包,一并交付给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的义务】一、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含:1.重整对价报价不得低于1700万元,其中首期现金对价不低于600万元(可包含报名保证金100万元);2.制定债权清偿方案,债权清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3.制定详细的经营方案

二、重整后国电鼎力公司关于融资、对外担保、举债、股权权益转让等事项,重整投资人应当遵守本公告《重整投资人限制事项》(附件一)

特别提示:1.应收账款的权益风险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2.交付重整人的资产以现状为准;3.重整投资人报名后视为当然知晓且同意“重整投资人义务”,“重整投资人义务”内容属于《重整投资协议》及《重整计划草案》当然不可或缺内容

【重整投资人报名事项】一、基本条件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投标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认可本次招募流程,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且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充裕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能够按规定时间支付投资款

5、拥有与国电鼎力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提供适合国电鼎力公司发展的具有可行性的重整方案,拥有国电鼎力公司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6、重整投资人如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所有条件且各方均符合前述条件1-4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17:00时

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三、报名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太阿南路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1.重整投资意向书和报名人简介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决定文件;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新的公司章程、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可证明报名人具备重整资金实力等证据材料;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4.联合体报名时,除提供联合体每个成员的上述基本信息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之间的联合投资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注: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授权委托书、联合投资协议(如有)等上述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法人公章

报名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五、报名保证金1.报名时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以报名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完成报名事项报名保证金通过电汇方式汇入以下账户:账号:795901415700017账户名: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丰城支行2.管理人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支付首期现金对价人民币陆佰万元后5日内将其他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无息退回;意向投资人如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未提交书面的《重整投资方案》,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3.涉嫌串标、围标等严重影响投标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4.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违反本公告“重整投资人义务”内容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重整投资人的确定】一、尽职调查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可在2024年9月9日前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积极配合

二、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在2024年9月12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反悔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

《重整投资方案》一式陆份,应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与该方案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刻录成光盘或存入U盘),装袋密封后提交至管理人处

《重整投资方案》接收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太阿南路江西浩剑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邹律师,电话:17879538119

三、意向重整投资人洽谈顺序排定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且递交《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如意向重整投资人为3名(含3名)以下,管理人将报法院同意且在法院主持下召开债委会,当场拆封各《重整投资方案》,债委会结合《招募公告》要求,就重整投资对价及首期支付现金对价金额,债务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尽调情况对各《重整投资方案》讨论,管理人根据讨论情况及《重整投资方案》内容提出排序方案由债委会表决,最终意向投资人排序由法院确认

如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为3名以上,管理人将拟订“评选委员会”名单及制定评分标准,由法院主持债委会讨论并定稿,择日由评选委员会公开当场拆封及评选打分,根据打分情况由高到低确定洽谈排序

四、重整投资洽谈根据意向投资人排序,意向投资人应自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洽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支付首期现金对价人民币陆佰万元整,首期现金对价可包含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以到账日期为准,节假日顺延),管理人在收到首期现金对价后终止与其他意向投资人洽谈,并将洽谈结果通知其他意向投资人

如该意向投资人在规定期限内非管理人原因未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未足额缴纳首期现金对价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五、确定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了陆佰万万元首期现金对价,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与重整投资人在《重整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最终由丰城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为准

【其他事项】一、重要事项管理人有权通过公告或向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澄清文件等方式,更改或取消全部或部分本公告文件

二、免责声明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风险提示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国电鼎力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对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的商业风险

四、解释权本次招募遴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方投资人参与投资!特此公告

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8月12日附件一重整投资人限制事项在重整投资人未支付完毕全部重整对价以及完成重整投资人义务之前,应遵守如下条件:1.若重整投资人需要用国电鼎力公司资产融资,应事先将融资方案、融资协议报送管理人,在管理人报请丰城市人民法院同意后可进行融资,融资所得款项应当定向进入管理人、重整投资人双方设立的共管账户,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优先用于清偿国电鼎力公司债务

2.除因偿还国电鼎力公司的重整债务及项目建设需要外,重整投资人不得以国电鼎力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否则,因此给国电鼎力公司重整前及重整期间债权人造成的损失,管理人有权要求重整投资人赔偿

3.国电鼎力公司股权过户给重整投资人后,国电鼎力公司因对外借款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新的债务均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若因对外借款给国电鼎力公司重整前及重整期间债权人造成的损失,管理人有权要求重整投资人赔偿

4.国电鼎力公司股权过户给重整投资人后,在偿债资金支付完毕以及完成重整投资人义务之前,不得将股权权益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附件二重整投资意向书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管理人发布的《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下称招募公告)的要求,我司已充分阅读并了解招募公告内容,自愿报名参与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国电鼎力公司”)破产重整案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请管理人登记我司的报名信息,并配合我司对国电鼎力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我司认可国电鼎力公司管理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如果与实际有出入,其风险由我司自行负责承担相关风险

管理人提供予我司的与国电鼎力公司重整案件相关的口头或书面的敏感信息,包括案件进程及国电鼎力公司的商业、技术、科学、经营、管理、财务、市场、业务、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的敏感信息,我司将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以保守秘密

我司若违反前述规定给管理人造成不利后果时,相关不利后果由我司承担

参选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执业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参选人名称)为参加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遴选,现委托(姓名)为意向投资人代理人

代理人权限为:以意向投资人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接收、撤回、修改参加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文件,参加相关会议、听证并发表意见,修改及变更重整投资方案内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意向投资人承担

委托期限:至国电丰城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案重整投资人招募活动终结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参选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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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金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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