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重整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文件的,视为同意按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投资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联合投资公司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一、项目背景2024年12月13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591破149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并于同日确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盘活联合投资公司核心资产,推动联合投资公司重整成功,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联合投资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公司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信息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205947378305195注册地址苏州市东环路328号东环大厦11楼1016法定代表人顾三官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审批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2-04-18至2032-04-17成立日期2002-04-18(二)股权结构情况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持股比例顾三官4,6004,600人民币92%倪桂云400400人民币8%三、主要资产联合投资公司主要资产为不动产,详见下表:序号资产位置房产性质建筑面积(㎡)备注1苏州工业园区联丰商业广场1幢43套商铺(其中4套未办理产权证,面积为173.48㎡)商业用房13,534.14对外出租中,有稳定收益2苏州菉葭巷40号商业用房4,710.3对外出租中,有稳定收益3北京东城区霞公府街3号2层1座206室商品房591.11自用以上资产均设有抵押
四、联合投资公司重整价值及目的联合投资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现名下拥有较多房地产,主要收入为租金收入,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由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五、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投标时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投标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需符合苏州工业园区所属当地产业政策要求
(三)意向投资人必须遵纪守法合法经营,近三年内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行政处罚记录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意向投资人需确保重整对价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内付清,且对于联合投资公司职工债权的清偿应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意向投资人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意向投资人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式三份):(一)参与重整的投资意向申请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当包括投资优势、资金来源计划等,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意向投资人的经营资质、企业规模、主要业绩、征信报告及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发展情况与财务指标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团队、利税、近三年审计报告等
)(三)重整方案(包括意向投资人对联合投资公司的继续经营方案、如何有效利用联合投资公司的资产计划等)(四)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同类文件、授权委托书、参与重整投资的公司内部决策文件等);(五)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六)如为联合投资人的,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书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且至少一个投资人需符合上述条件
联合投资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对报名文件有关内容解释或说明
七、意向投资人招募流程本次招募流程如下:(一)报名前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联合投资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竞价前,应对联合投资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联合投资公司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除重整计划之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竞价结果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报名1.报名时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2月24日16:00点前向联合投资公司管理人处提交报名文件
意向投资人送达的材料不全或逾期送达,联合投资公司有权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37号2号楼5楼3.管理人联系人和电话:母律师17372563033季律师18901556825(三)投资保证金的缴纳:意向投资人经过尽职调查,决定参与联合投资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的,最迟应于2025年2月24日16:00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本项目投资人遴选资格
意向投资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募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若经审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其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退还保证金达到情形:若未成为本案重整投资人的,则由管理人在确定本案重整投资人或确认其不符合重整投资人条件的;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未经法院裁定批准的
达到以上情形之日起7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禁止退出情形: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且经审查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不得单方提出退出,否则视为违约,联合投资公司有权予以没收保证金
(四)选任重整投资人1.在收到意向投资人及保证金之后,管理人将对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管理人对于初步审查结果在材料补正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其审查结果
2.招募期满后,重整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五)选定重整投资人后的事项1.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应自收到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日内与联合投资公司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原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拒绝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联合投资公司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
2.根据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方案》等,认为内容合理、完整,足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且具有可行性的,将根据该《重整方案》拟订《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八、其他事项(一)意向投资人一旦报名并交付了投资保证金,即对下列项目进行了承诺:1.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自行承担后续不确定性风险;2.已完成(或自认为无必要)对联合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中投资人的所有义务
(二)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组织,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负责监督;(三)如出现影响联合投资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变更招募计划,无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组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五)在联合投资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被重整受理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遴选的重整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联合投资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
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如有投资人对于上述单项资产有投资意向,可以单独出具方案,最终管理人将按照最优于债权人的方案进行遴选,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24日NoneN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