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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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湖北省当阳市香榭水岸3号楼2单元1103室房屋 <结束>

资产编号:8796094

58.4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3
起始日期
128.09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56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4.961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8.47万元
  • 单价:0.4565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宜昌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03
  • 结束日期:2025-05-04
  •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香榭水岸3号楼
  • 评估价:64.961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28.09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之日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一拍
    单元名:2单元
    居室数:1103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转让方:当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公告(第一次)(20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位于湖北省当阳市香榭水岸3号楼2单元1103室;建筑面积128.09平方米;建成年份:2014年;该房屋有抵押

评估价:649615.2元;一拍起拍价:584700元;保证金:58470元;增价幅度:500元/次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休息日除外)接受咨询

需要看样的竞买人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院将在2025年4月30日10:00统一安排看样(马法官:19972753970)

标的物评估材料可自行到标的物介绍相关附件下载中查看2、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当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当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二日前(如遇休息日需提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3、税费负担的咨询:过户涉及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税种,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均由买受人负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请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4、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

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看样为准,详情请电话咨询!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本次拍卖仅接受涉案资产(建筑物、土地、机械设备等)整体竞买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11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1、(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坝陵分理处,账号:62284007772579727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717-328334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9972753970(马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当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竞拍须知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3日10时至2025年5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机构名称:当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湖北省当阳市香榭水岸3号楼2单元1103室,建筑面积128.09平方米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当阳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的流程:(1)买受人应于2025年5月11日18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当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当阳市坝陵分理处,账号:6228400777257972760),并电话通知当阳市人民法院19972753970(承办法官);(2)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4)自行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17-328334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9972753970(马法官)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当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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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香榭水岸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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