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内蒙古佰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09GQ250019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03-21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04-18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佰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环城职业学院对面门脸第五间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文光成立时间2023/10/12注册资本+币种1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02MAD05AA098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0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内蒙古振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100内部决议股东决定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名称无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2/31000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年报000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无评估基准日无评估机构无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无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振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02MADAXWDD63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0.0000%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股东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无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根据公司章程,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0万元,股东内蒙古振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已实缴0万元
标的企业应由转让方出资实缴但未实缴的部分,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应当按照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实缴要求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并且在2029年12月31日前完成70%股权相对应认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
3、受让方受让后应承诺三年内实现标的企业合同额如下:(1)第一年:带领标的企业实现1000万元人民币合同额;第二年:带领标的企业实现2000万元人民币合同额;第三年:带领标的企业实现3000万元人民币合同额
以上合同额为累计计算,即三年累计合同额应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
(2)未完成上述合同额的补偿:若受让方未在三年内累计合同额未达到60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需向内蒙古振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5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
4、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8、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9、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
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转受双方须在最终受让方确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期间损益:自企业成立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涉及股权转让变更相关政策、流程,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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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3-2109:00:00至2025-04-1817:00:00报名手续1、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2、授权委托书.docx3、受让申请书.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7)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8)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1)无上述违约行为,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保证金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2)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固定金额3000.00元收取
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郭佳咨询电话18586095910咨询时间公告期间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艳英13664816111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