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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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40209

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4
起始日期
2025-05-1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05-14
  • 结束日期:2025-05-15
  • 地址:北京北京市海淀区
  • 评估价: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注册资本:500000.0
    转让方: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Â<\/span><\/a><\/p>标的物调查表<\/span><\/b><\/p><\/td><\/tr>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span><\/span><\/p><\/td><\/tr>企业名称<\/span><\/p><\/td>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span><\/p><\/td>人员规模<\/span><\/p><\/td>Â<\/span>0<\/span>人(数字来源于该公司2024年年报)<\/span><\/span><\/p><\/td><\/tr>法定代表人<\/span><\/p><\/td><\/span>徐学玲<\/span><\/p>Â<\/span><\/p><\/td>成立日期<\/span><\/p><\/td>1998-04-28<\/span><\/p><\/td><\/tr>注册资本<\/span><\/p><\/td>50<\/span>万元<\/span><\/p><\/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p><\/td>911101087000368724<\/span><\/p><\/td><\/tr>所属行业<\/span><\/p><\/td>办公室服务<\/span><\/p><\/td><\/tr>注册地址<\/span><\/p><\/td>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甲8号<\/span><\/span><\/p><\/td><\/tr>经营范围<\/span><\/p><\/td>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span><\/p><\/td><\/tr>序号<\/span><\/p><\/td>股东名称<\/span><\/p><\/td>占股比例(%)<\/span><\/span><\/p><\/td><\/tr>1<\/span><\/p><\/td>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span><\/p><\/td>100%<\/span><\/p><\/td><\/tr>(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span><\/b><\/p><\/td><\/tr>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标的物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span><\/b><\/p><\/td><\/tr><\/table>Â<\/span><\/p><\/p>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关于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竞买公告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尊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1、标的物具体情况企业名称: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学玲注册资本: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0368724成立日期:1998年4月28日营业期限:1998-04-28至2028-04-2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甲8号经营范围:会议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核实)2、标的物名称及起拍价等:标的物名称: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起拍价:50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1、本次拍卖为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

管理人对前述风险不做任何保证

2、竞买人竞拍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

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办理过户手续不做担保

本次拍卖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管理人无法给买受人开具发票3、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自行确认是否具备持股资格,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相应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核实

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或者拍卖成交后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5、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管理人所披露的信息均来自互联网公开的信息,因此难免有疏漏,请竞买人自行把控其中的风险

管理人在接管海尊公司及进行审计、评估期间,未能获取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任何资料,无法判断该公司具体情况

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股权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对于标的物的情况,意向竞买人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参加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谨慎参拍6、根据管理人2025年2月19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有被执行案件2起,执行案号:(2018)津0116执962号,执行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0,045,879.04元;执行案号:(2019)津02执734号,执行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10,915,653元

两起案件均全部未履行北京华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否具有实际价值,管理人无法判断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1、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管理人联系人:蔡律师,电话:13671029960

2、因拍卖标的物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

管理人与拍辅公司不对标的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拍卖

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标的物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账户:020004843920032284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特别提示:1、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五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2、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拍品交付1、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管理人协助出具相关材料,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能否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及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做股权转让的任何承诺

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届时交付拍品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海尊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2、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海尊公司及/或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3、如标的物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标的物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十二、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蔡律师:136710299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10-59891824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尊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4日10时至2025年5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

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签署成交文件买受人须在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账户:0200048439200322846【特别注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交易各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土地过户手续费、权证费等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如涉及标的主体变更的、其他转让登记手续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1、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五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2、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资产·破产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蔡律师:136710299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法院监督电话:010-59891824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海尊尚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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