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6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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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处置 <结束>

资产编号:11855065

14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27
起始日期
2026-09-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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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08-27
  • 结束日期:2026-09-09
  • 地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处置
  • 评估价:14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扣押、冻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自治区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0服务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处置项目编号N0125WZ260312挂牌起始日期2026-08-27挂牌截止日期2026-09-09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7年8月26日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评估价/价格(元)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处置/1批/存放地存放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大二线库区52号库房、库尔勒大二线、大二线40#料场、物资采办事业部物资共享一中心、物资共享一中心62#库房、轮南资产库等公司经营场所内

标的现状报废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2026-02-10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1470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转让方承诺我方通过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贵所公开转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委托项目相关信息以《资产转让申请书》内容为准

一、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明确,我方拥有该资产的合法处分权,对该转让行为已经过有效决议及相应批准

二、上述转让标的资产及随其转让的相关权利,于转让时不存在任何影响和限制该资产完成处置交易的瑕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

三、贵所有权对我方提交的项目资料依贵所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予以披露,我方对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因资料瑕疵导致纠纷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交易期间发生与向贵所提交的项目资料显示不相符合的变化,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日内告知贵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五、贵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若因回复不及时造成交易延误或交易未达成的,由我方承担相关责任

六、该声明及承诺表明我方自愿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交易规则,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机制,我方将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各项经济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2026年第2次经理办公会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重大事项披露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申报的报废固定资产,共2129项,购置于1990年至2023年

其中机器设备1005项,主要为报废的单闸板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压井管汇,闸板总成、内防喷管线、低压气压缩机等;电子设备1124项,主要为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对讲机、正压式呼吸器等

该批资产均已报废不能使用,均已拆除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标的现状、和受让报价的认可和接受

三、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四、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勘验,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五、标的资产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受让条件、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完全接受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标的资产的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该项目竞价方式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以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

本次转让项目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拍卖,拍卖网址:https://jys.ppzxchina.cn/specialContent/15,拍卖相关要求及服务费以拍卖页面为准

(联系人:任经理13522161404)

特别告知一、本项目报名方式采取“竞价式报名”,“竞价式报名”成功方可参与“网络拍卖”,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意向受让方须在两个平台完成注册及相关流程二、意向受让方通过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价资格后,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价式报名报价时间为该项目报名截止当日17:00-18:30,在竞价式报名报价期内意向受让方至少须参与一次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即为竞价式报名成功,方可参与后续网络拍卖

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内如未出价或未获得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放弃受让,将被取消该项目后续网络拍卖的参与资格

三、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式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的《价格确认单》递送至新疆产权交易所

四、竞价式报名阶段的最高有效报价为网络拍卖阶段的起拍价,网络拍卖阶段产生的最高价为本次项目的最终成交价

五、凡在竞价式报名阶段进行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均应参与网络拍卖

网络拍卖阶段,竞价式报名阶段中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受让方须及时对起拍价予以应价,未按要求应价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由其他意向受让方对起拍价予以应价,在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竞价式报名阶段报价加价幅度:人民币2万元及其整数倍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资源回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平台地址为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受让条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自接到转让方签订合同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受让方不按约定签署合同、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扣除

四、资产交割: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该项目交割完结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

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方案对接工作

交割方案须符合转让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3.由于标的资产存放区域沟壑交错,道路多以砂石、土路为主,交通风险较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

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签订《HSE合同》,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解、拉运等工作

4.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成交价款的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违反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6.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8.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若涉及危险废物,受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处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

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9.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合同》等

五、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业务受理协议书(详见附件)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一、意向受让方须对本次标的资产现场勘验,该工作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因踏勘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踏勘安排:(具体以通知为准)(一)意向受让方应于2026年9月4日19时前报名并提交现场踏勘申请(申请链接:https://v.wjx.cn/vm/rdJN63Y.aspx#),过时不再受理

现场踏勘具体安排相关通知将于踏勘之日提前2天以邮件形式告知,请各意向受让方确保填写邮箱正确,并注意及时查收邮件和提早规划安排踏勘时间,避免错过踏勘

(二)意向受让方应指派专人,按踏勘要求赴现场完成标的资产实地勘验,踏勘人员须在踏勘现场向新疆产权交易所工作人员提交委托人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也需提供)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物资意向方现场踏勘注意事项》原件,踏勘工作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授权委托书》《物资意向方现场踏勘注意事项》提交事宜

未参加现场勘验及未现场提交踏勘人员《授权委托书》《物资意向方现场踏勘注意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拍

《授权委托书》《物资意向方现场踏勘注意事项》模版可在新疆产权交易所项目公告中自行下载

特别提示:为确保意向受让方实际完成了现场勘验工作,对于报名资料中《踏勘确认书》的意向受让方与《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主体不一致的,视为虚假承诺,将不予受理报名申请并不得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8-2709:00:00至2026-09-09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44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09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报名登记时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到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对受让意向申请不予确认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及项目成交方式、流程要求等,视为在《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

三、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

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获得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报价资格后,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式报名阶段均不报价的;3.在竞价式报名阶段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在网络拍卖阶段未对起拍价予以应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4.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以及交易服务费等);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第四条涉及的情形,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无息原路径返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0917:00:00-2026-09-0918: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0服务费按《业务受理协议书》收取

附件下载授权委托书.pdf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处置项目明细表.pdf现场踏勘确认书.pdf业务受理协议书.pdf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pdf物资意向方现场踏勘注意事项.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陈昱静咨询电话19190958196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以现场踏勘资产现状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及再生资源回收(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平台地址为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二、意向受让方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本项目整体转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项目标的资产各项受让要求,如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扣除其交易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新疆产权交易所、拍卖机构损失,受让方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二、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及要求去现场详查标的后进行受让登记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受让条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授权新疆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自接到转让方签订合同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如受让方不按约定签署合同、支付交易价款或服务费,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扣除

四、资产交割:1.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且标的资产交割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10%,四舍五入后取整)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该项目交割完结且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

2.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新疆产权交易所确认成交结果5个工作日内,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方案对接工作

交割方案须符合转让方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要求3.由于标的资产存放区域沟壑交错,道路多以砂石、土路为主,交通风险较高,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提前了解转让方各项入场及作业手续的管理要求

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签订《HSE合同》,并按照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拆解、拉运等工作

4.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完成交割,因受让方原因未按转让方要求期限拉运标的物的,每逾期一日,转让方有权按成交价款的5‰扣除相应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不再返还;受让方在拉运过程中违反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属地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须在转让方要求的交割期限及处置范围内进行装卸、拉运等工作,由此产生的拆解、装卸、运输、HSE等所有费用及安全、环保污染全部问题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负责

6.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8.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若涉及危险废物,受让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政府关于危险废物处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置

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9.该批标的物交割处置过程受让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转让方相关要求并签订《HSE合同》等

五、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业务受理协议书(详见附件)于项目成交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新疆产权交易所不予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本次处置的资产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申报的报废固定资产,共2129项,购置于1990年至2023年

其中机器设备1005项,主要为报废的单闸板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压井管汇,闸板总成、内防喷管线、低压气压缩机等;电子设备1124项,主要为报废的电脑、打印机、空调、对讲机、正压式呼吸器等

该批资产均已报废不能使用,均已拆除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包括提交《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及相关材料等)并缴纳交易保证金,《资产交易收购意向书》《现场踏勘确认书》须由意向受让方在该项目公告下方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标的现状、和受让报价的认可和接受

三、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价款后,按照当前税务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相应发票

四、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勘验,不包含地面以下设施,不包含有价废料、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五、标的资产以展示资产现状和数量为准,不再单独称重和测量,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新疆产权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标的受让条件、标的使用现状、规格型号、标的瑕疵等相关情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状况,完全接受处置资产与展示资产可能存在的差异,成交价格不作相应调整

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与标的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受让标的资产的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拍卖机构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六、该项目竞价方式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及成交价格,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须以竞价式报名阶段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拍卖底价开始竞价

本次转让项目由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拍卖,拍卖网址:https://jys.ppzxchina.cn/specialContent/15,拍卖相关要求及服务费以拍卖页面为准

(联系人:任经理13522161404)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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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2129项报废固定资产(应急中心等12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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