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品名称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业园的全部涉案资产拍卖依据(2026)湘1024执恢423号权证情况湘(2020)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134号,面积2206.48平方米);三栋工业厂房,分别为鼎新铸造1栋厂房(湘(2017)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493号,面积3394.58平方米)、鼎新铸造3栋厂房(湘(2020)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135号,面积3203.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39.51平方米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工业用地租赁情况无钥匙无评估价值人民币2553.28万元拍卖权利限制情况1、查封情况:本院苏仙区人民法院首封2、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行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1、拍品介绍拍卖标的:一是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12556平方米;二是六栋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0539.51平方米,具体包含:鼎新铸造综合楼(不动产权证号:湘(2020)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134号,面积2206.48平方米);三栋工业厂房,分别为鼎新铸造1栋厂房(湘(2017)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493号,面积3394.58平方米)、鼎新铸造3栋厂房(湘(2020)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135号,面积3203.70平方米)、鼎新铸造2栋厂房,未办证面积1658.79平方米(红线内部分,面积571.6平方米;红线外部分,面积1087.19平方米);另有门卫室1栋,面积12.60平方米;变电房1栋,面积63.36平方米;三是地上构筑物8项;四是附属设施9项;五是机器设备若干项
(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用途:工业用地
有意者请与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联系,咨询电话0735-6733201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A、拍卖成交时,交易双方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被执行人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买受人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
(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3、拍卖物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的处理:由买受人承担并自理
4、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备注:该厂房有人使用,拍卖成功后法院负责腾房';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嘉禾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3)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标的为郴州市鼎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坦塘工业园的一宗工业用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和水电弱电电梯管网配套设备及机器设备等资产
本次拍卖包括房屋室内外装修,但不包括室内的家具、电器(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湘联房估(2026)第046号】评估价:25532800元,整体起拍价:17872960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告知:1、工业用地一宗,证载土地面积12556㎡,不动产证号:湘(2017)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493号,土地使用年限为2015年2月3日至2065年2月2日止
2、工业用房六栋,证载总建筑面积为10539.51平方米,包括:一栋综合楼,鼎新铸造综合楼(湘(2020)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134号,面积2206.48平方米);三栋工业厂房,鼎新铸造一号厂房(湘(2017)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493号,面积3394.58平方米)、鼎新铸造三号厂房(湘(2020)嘉禾县不动产权第0000135号,面积3203.70平方米)、鼎新铸造二号厂房(未办产权证),面积约1658.79平方米;一栋门卫室(未办产权证),面积约12.60平方米;一栋变电房(未办产权证),面积约63.36平方米(上述及以下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面积,以专业测绘机构实测数据为准)
3、地上构筑物8项
4、附属设施9项
5、机器设备,若干项
6、红线外区域面积约1892.84平方米,该宗地未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实际面积以具备资质的专业测绘机构实地测绘数据为准
本次拍卖未办产权证房产和用地红线外土地上的建筑,但不改变临时建筑或违章建筑性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认可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过户手续,按现状拍卖
本次拍卖为整体打包拍卖,不拆分、不单独处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与竞买前请自行了解工业用地及不动产相关政策,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或入园条件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嘉禾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无论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
竞买人可拨打13100354815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被执行人的税费由嘉禾县人民法院从拍卖款里扣除,如果导致相关税费无法从拍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房屋拍卖成交前所欠税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入和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本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债权人等所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七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湖南嘉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2013600003753472500026953)
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6)湘1024执恢423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无正当理由悔拍的,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十二、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土地面积和房地产的实际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构筑物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或因土地年限、房屋年限(期限)问题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解决
十四、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看样联系电话:13100354815李女士本院咨询电话:0735-6733201本院监督电话:0735-673392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2026年9月4日SourceURL:file:///media/greatwall/D46D-37AF/2026-执恢423号郴州市鼎新铸造有限责任公司、黄沙/竞买须知2李处长.docx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系拍卖(变卖)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四、拍卖(变卖)方式(一)拍卖方式: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将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拍卖(变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公告有特殊说明除外)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如房屋存在违章建筑,本拍卖(变卖)不改变违章部分的违法性,买受人需遵守相关部门认定及处理
车辆(仅指裸车,不包括车牌及指标)一律以现状为准,竞买人自行了解车辆现状,并结合自身情况向车辆登记地相关行政部门咨询过户、挂牌的相关政策,能否取得车牌及车牌指标以车辆登记管理机关或车辆号牌管理部门规定为准,过户、挂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就拍卖(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变卖)公告以及所附附件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变卖)人对拍卖(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资格: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日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变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或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拍卖(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或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或者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或预缴款在拍卖(变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或者预缴款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
保证金或者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遇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大额支付渠道(可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解决)
九、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结束后七个自然日内缴纳尾款,请根据网拍平台提示操作,并在缴纳尾款后联系本院,在确定签署日期后(切勿直接自行前往,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签署《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变卖)
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嘉禾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无正当理由悔拍的,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变卖)标的物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本拍卖(变卖)不解答涉及购房资格、户籍、学籍、车辆车牌指标取得、上牌资格及提档转籍问题
关于购房资格、户口、车牌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住建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公安机关户籍、车辆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凡发现拍卖(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看样电话:13100354815李女士本院监督电话:0735-673392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联系地址:湖南省嘉禾县珠泉镇嘉禾大道南100号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变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