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书(2026)津0101执恢1104号标的物所有人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不详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标的物介绍1、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有关该企业的重大特别事项、财务经营状况、现存的和潜在的瑕疵请竞买人务必在参加竞买前亲至股权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详细了解,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决定参与竞拍标的,标的报告相关内容仅供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参考价经天津同章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津同章评报字【2026】第048号资产评估报告,本院以报告载明该股权评估价格31320700元为参考价
';竞买公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1,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起拍价:31320700元,保证金:6264140元,增价幅度:156600元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MA078XNB31,由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股权投资设立,本次拍卖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天津同章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津同章评报字【2026】第048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以报告载明该股权评估价格31320700元作为起拍价
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竞买人资格问题请务必咨询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入股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
竞买人同时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审慎性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以股权所有权变更为时间节点,在变更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变更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时还须需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8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银监发〔2015〕47号)规定的投资入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条款:*《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第九条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二)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三)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四)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二)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四)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六)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七)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八)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九)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十)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十一)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不得作为发起人:(一)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二)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三)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四)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五)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六)代他人持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权;(七)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第十三条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二)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三)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四)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可;(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六)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五条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银保监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二)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资本充足率应达到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10.5%;(四)内部控制健全有效;(五)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六)所在国家(地区)经济状况良好;(七)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八)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入股应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
银保监会根据金融业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可以调整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的条件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参照境外银行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境外银行投资入股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按照入股时该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督管理
境外银行还应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设立村镇银行应有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人包括: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银行和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发起人(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作为主发起人除外)应分别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三十条村镇银行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5%
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根据《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1.5村镇银行筹建:(7)发起人(出资人)符合要求
发起人(出资人)资格符合《实施办法》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村镇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①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②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③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④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⑤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⑥代他人持有村镇银行股权;⑦其他对村镇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⑧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以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⑨“三资”企业
从严审核控制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不支持其作为村镇银行投资者
在股权结构上,除主发起行外,原则上应为民间资本,单一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投资者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投资同类机构不得超过5家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农村银行部关于加强股东股权监管的工作要求,要严格审查股东资质和入股资金来源,严控房地产企业、互联网平台公司等入股
重要提示:竞买人是否符合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入股资质条件,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与相关职能部门、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咨询入股条件、过户等相关政策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因自身不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交易成交后无法过户办理交易登记的,按悔拍处理,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竞买人承担,与本院无涉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时间:自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本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本院已委托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捷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070-2212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股权转让、监管、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1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608270000198390),汇款时请注明用途:26恢1104、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天津鑫新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
如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拒不缴纳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关于尾款时间提示:请竞买人谨慎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拍,竞买人一旦决定竞拍视为对本公告拍卖尾款截止时间认可,本院不接受竞买人任何形式及理由的延期交款申请
如需贷款参拍前请及时联系银行确认放款周期,成交后本院将按公告规定时间查询竞买人尾款到账,如逾期将扣除保证金按悔拍处理,责任自负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400-070-2212王经理监督电话:022-27831778(周法官),022—27831556(违法违纪举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7号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九月四日竞买须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21
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重要提示: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次拍卖公告及须知的各项条款,有足够能力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行业规章、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对上述股权竞买人身份的条件限制,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前往股权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更的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天津广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物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因自身不符合政府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由)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交易成交后无法过户办理交易登记的,按悔拍处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房地产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限购及过户的相关政策,限购政策及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手续证明,经本院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法律文书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30日9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26414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2641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0月19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2608270000198390),并在2026年10月26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关于尾款时间提示:请竞买人谨慎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拍,竞买人一旦决定竞拍视为对本公告拍卖尾款截止时间认可,本院不接受竞买人任何形式及理由的延期交款申请
如需贷款参拍前请及时联系银行确认放款周期,成交后本院将按公告规定时间查询竞买人尾款到账,如逾期将扣除保证金按悔拍处理,责任自负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与拍卖标的有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过户费用、印花税、权证费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27831778(周法官),022-27831556
(违法违纪举报)咨询电话:天津市捷拍拍卖有限公司400-070-2212王经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二○二六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