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span><\/p><\/span><\/div><\/div><\/div><\/div>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1日10时至2026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持有之东莞市魅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影公司”)50%的股权
东莞市魅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登记成立于2016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
如果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的,请于竞拍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处置单位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联系信息见下文
起拍价:320,000元,保证金:32,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重要提示:1.竞买公告附件《东莞市魅影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明信息仅供参考,请各竞买人务必通过主管部门查册等官方渠道方式自行查询、判断、评估标的权属、真实性、现状等情况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权属、真实性、现状等不作任何承诺及保证
2.本次网络竞拍所涉拍卖标的,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公告期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拍卖标的及其所在魅影公司现状
管理人提醒各竞买人,股权价值与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相关,并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
请欲报名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及其所在魅影公司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现状、经营现状、法律现状、资产现状等)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也接受本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介绍》等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和约定;管理人、上拍机构或阿里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3.截至2026年8月14日,管理人未发现拍卖标的存在冻结保全措施,若拍卖标的存在除管理人已披露的冻结情形外的其他查封、质押或抵押等情形,需由竞买人自行查明
4.管理人未接管到魅影公司的股东名册、印章、工商登记资料及财务账册等资料,无法取得魅影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年度审计报告,亦无法对其进行审计
故,目前管理人对魅影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经营状况、印章证照、财务情况及股权项下权益未能查明,亦无法向竞买人说明及公示,请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调查并考虑相关风险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未知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买受人因拍卖标的产生债务或其他各种损失,不得向管理人索取赔偿及追究责任
5.股权拍卖成交款将作为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依法予以分配,不作为股权出资价款
管理人未接管到魅影公司前述的任何相关材料,不保证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对该50%股权是否出资及出资是否到位、出资后是否存在出逃
6.根据公开渠道查询,魅影公司为1宗案件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为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经调查,债权债务已了结;管理人已前往魅影公司工商注册地(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东港城商业中心中环广场三楼A区)现场走访,魅影公司未在此地经营;管理人已通过电话、函件联系魅影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镜全,但未取得联系
前述为管理人截止2026年8月14日调查知悉的魅影公司的资产负债的主要情况,管理人已将调查了解到的标的情况在本竞买公告中予以了披露,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确认判断、担保、承诺
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保证
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除竞买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法律状态等)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市场价格的波动、司法认定的标准等自行调查核实、充分考虑、谨慎选择,并承担一切投资风险
6.管理人未接管到魅影公司的股东名册、印章、工商登记资料及财务账册等资料
本次拍卖成交的情况下能否办理股权转让登记,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管理人可协助办理转让手续,若不能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已经支付的拍卖成交款不予返还,且买受人不得就此向管理人追究任何责任、索偿等
7.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或将不就本次破产拍卖出具确权、过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协助办理产权转移文书
如确有必要,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就拍卖标的过户事宜出具裁定书等相关文书,管理人不对是否能够出具相关法院文书作任何承诺
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出具裁定书,拍卖标的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仅负协助义务,办理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不得就此向人民法院、管理人、上拍机构或阿里网络竞价平台追究责任
8.管理人已对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拍卖标的现状、查封等情况进行说明及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如拍卖标的本身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交易行为无法顺利完成的,仅退还买受人支付的全部价款的本金(价款包含竞买保证金),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0.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分别由买方、卖方作为法定纳税义务人的税款,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证过程中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11.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竞买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根据阿里网络竞价平台的规则,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技术服务费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阿里网络竞价平台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收取软件服务费的具体规则请竞买人自行向阿里网络竞价平台咨询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应按规定尽快缴纳
12.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等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13.本次网上公开拍卖所涉及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介绍》等拍卖标的相关文件已在阿里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拍卖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二、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到处置单位处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处置单位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拍卖平台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需自行审定购买资格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三、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咨询具体情况,联系电话:吴律师,13267566853;重要提示:管理人未接管到股权登记证明资料,无法提供看样,请各竞买人务必通过主管部门查册等官方渠道方式自行查询、判断、评估标的权属、真实性、现状等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完全披露责任
权属变更手续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要求拍卖标的如存在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则视为已通知
如竞买人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6年9月8日前向处置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进行资格确认及登记,未经处置单位确认登记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本次竞拍
1.竞价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为东莞市远涌城市更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8日前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本次竞拍
2.优先购买权人如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当事人公告情况处置单位已就本标的物网络拍卖事项通知了能通知到的相关当事人,未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示期满之日视为已完成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如符合竞买条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方式增价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1人参与竞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顺延五分钟(具体以拍卖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1.竞买人需在第一次出价前,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并一次性缴纳竞拍保证金,竞价前系统将锁定该笔保证金
2.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竞拍保证金将自动释放,竞拍保证金被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并成为部分成交款
若流拍,所有竞买者竞拍保证金将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扣除竞拍保证金后的余款)至处置单位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东莞寮步支行,账号:8110901011301893595]
填写汇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宏铭商贸公司股权拍卖款4.买受人逾期未付拍卖尾款及视为违约,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建议买受人在汇款前联系处置单位吴律师,联系电话:13267566853,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5.竞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加重新拍卖项下的竞买活动
6.根据拍卖平台的规则,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技术服务费
该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直接向平台支付,非处置单位收取
具体规则请咨询平台,买受人于拍卖成交后应按规定尽快缴纳九、手续办理1.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凭付款凭证、本人/本单位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文件原件等前往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是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效力由于管理人无接管到相关股权资料,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之日起,视为交付完成,管理人不负责对拍卖标的进行实际移交
2.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
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应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法院不提供拍卖标的所有权、转移登记等与拍卖标的相关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文书
拍卖标的可能因存在冻结、质押情况致使无法及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对拍卖标的过户可能产生的影响
管理人可予以提供必要协助,但管理人对股权是否能够办理过户及手续办理完结时限不作承诺
3.竞拍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
因股权转让与受让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及各项政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买方或卖方作为纳税义务人的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由各自承担并缴纳
办理魅影公司工商/税务变更等登记/备案手续所产生的工本费及中介机构服务费、魅影公司资产交割手续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支付,并不得向管理人主张返还相关款项
有意参与竞买者请务必事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予以详细咨询了解
十、其他提示事项与咨询、监督事宜1.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拍卖须知、标的详情
2.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可向管理人咨询
具体联系信息为:咨询时间:公告期间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3267566853,联系地址:广东省南城街道车站路16号南城碧桂园湾区国际2号楼1201-1206室,联系人:吴律师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4日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1日10时至2026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处置单位: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符合资格或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并成交的,处置单位将没收其支付的竞买保证金
参与拍卖的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拍卖平台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提前两个工作日联系处置单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前往标的物存放地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拍卖平台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的购买资格由竞买人自行审定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全过程
六、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2026年9月8日前向处置单位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处置单位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银行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各大银行支付的限额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询八、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竞拍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竞拍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处置单位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承诺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竞拍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
因股权转让与受让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及各项政府收费,包括但不限于,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买方或卖方作为纳税义务人的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款,由各自承担并缴纳
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等登记/备案手续所产生的工本费及中介机构服务费、资产交割手续办理所产生的费用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支付,并不得向管理人主张返还相关款项
有意参与竞买者请务必事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予以详细咨询了解
十一、如标的物需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处置单位给予必要的协助,能否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及办理手续的时间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处置单位不作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其涉及的一切费用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处置单位可以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处置单位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竞买人应保证预留于网络平台的联系电话畅通以及送达地址准确,以便于拍卖成交后手续的办理
上述联系方式视为竞买人指定的联系方式,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处置单位联系确认更改
竞买人应承担可归责于无法联系竞买人导致成交后手续办理延迟或无法办理的后果,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贬值等后果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竞买成功后三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竞拍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处置单位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东莞寮步支行,账号:8110901011301893595]
汇款前请联系处置单位(吴律师,1326756685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宏铭商贸公司股权拍卖款
逾期则视为竞得者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十七、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凭付款凭证、本人/本单位身份证/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授权文件原件等前往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买受人是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影响拍卖成交的效力由于管理人无接管到相关股权资料,买受人付清拍卖价款之日起,视为交付完成,管理人不负责对拍卖标的进行实际移交
十八、因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有关款项、逾期未办理交接手续等)造成标的物无法顺利移交的,处置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拍卖
如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不予退还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纳入破产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次拍卖的财产:(一)负责审理的人民法院及本案指定的管理人;(二)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二十二、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处置单位咨询电话:吴律师,13267566853东莞市宏铭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