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靶场路交口宝利丰广场16幢商务办公商134室、商204室—商211室、商217室、商219室、商221室、商224室、商225室、商228室、商230室、商231室、商236室、商237室、商301室—商310室、商313室、商314室、商317室—商325室、商328室共计41处不动产(详见评估报告)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皖08执524号不动产权证号尚未办证土地证号合国用(2015)第007号标的所有人安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标的现状土地用途商业、办公用地土地性质出让是否已腾空空置租赁情况/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有查封抵押情况/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899.81㎡土地使用权面积36097.09㎡装修情况有普通装修房屋结构钢混所在层/总层数1-3/25F基本状况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较完善
标的瑕疵及其他介绍本次变卖标的物整体现状交付,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
意向竞买人请在变卖前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估值评估价15222800元税费负担本次变卖标的物过户所涉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备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本院将于2026年9月19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变卖价:10937497.05元,保证金:1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元(及其整数倍)
评估价:15222800元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靶场路交口宝利丰广场16幢商务办公商134室、商204室—商211室、商217室、商219室、商221室、商224室、商225室、商228室、商230室、商231室、商236室、商237室、商301室—商310室、商313室、商314室、商317室—商325室、商328室共计41处不动产(详见评估报告)
产权人:安徽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预售证号:20160408号;建筑结构:钢混;用途:商业;建筑面积:1899.81㎡;层数:1-3/25F
土地证号:合国用(2015)第007号;土地性质:出让;地类用途:商业、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6097.09㎡;终止日期:2053年1月18日
本次变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变卖特别提示:1、本院在司法变卖中不会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授权其他组织或个人提供中介咨询等服务,如有其他人员以法院名义向竞买人、买受人收取“服务费、中介费”或以“需要打通关系,加快财产交付”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为违法行为
如发现上述行为,欢迎向本院和相关部门举报!2、本院与安庆农村商业银行合作开展“法拍贷”业务,有意向贷款者请与该行联系,该行对竞买人贷款资格开展尽职调查,符合贷款条件可对竞买人进行授信
经办行:安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圆梦支行,刘健,联系电话:0556-5220528,18712159016
特别说明:【租赁问题】本次变卖标的物目前空置状态
买受人可自行至标的现场了解情况,买受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即视为交付
【瑕疵问题】本次变卖标的物整体现状交付,各层均已打通重新分割使用,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
意向竞买人请在变卖前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仅过户行为产生的税费问题】该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变卖标的物过户所涉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标的物产权移转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
卖方需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核算清单等相关缴费票据向本院报销
买受人需在收到协助执行(过户)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1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本院不再负责办理垫付税款退付事宜,相应款项将交付申请执行人偿付债务
【水电等欠费问题】本次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影响过户或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过户时限问题】1.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限购问题】竞买人应当符合竞买房地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身份确认问题】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在变卖开始之日七日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逾期,本院不再确认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亦请在变卖开始之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咨询
【公示】本次变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变卖方式:1、变卖期为60天,公告期15天期满后,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60天中的任意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人也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竞买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详情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账号,并需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变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报名前应实地了解变卖标的现状,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详细咨询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相关政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次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七、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相关产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产权转移登记时需办理原产权证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则相应延长办理时间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标的变卖,在变卖结束后未竞得者交至本院的变卖预缴款按本院财务规定程序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买受人交至本院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为成交款十一、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应缴纳的变卖余款须于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款付至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673777693608008653,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庆分行营业部)
十二、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未在规定付款期限内交纳尾款的,视为悔拍,预设竞买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处理,买受人悔拍,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本院监督电话:0556-5706194(8:30-11:3014:30-17:30)拍卖辅助机构:安庆市皖江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请联系:18355161709(8:30-11:3014:30-17:30)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变卖须知本院将于2026年9月19日10时起(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上,对第三人(特定关系人)安徽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靶场路交口宝利丰广场16幢商务办公商134室、商204室—商211室、商217室、商219室、商221室、商224室、商225室、商228室、商230室、商231室、商236室、商237室、商301室—商310室、商313室、商314室、商317室—商325室、商328室共计41处不动产(详见评估报告)进行网络司法变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本院关于人民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四、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仔细审查变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变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一切已知或未知瑕疵、权利负担
特别说明:【租赁问题】本次变卖标的物目前空置状态
买受人可自行至标的现场了解情况,买受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即视为交付
【瑕疵问题】本次变卖标的物整体现状交付,各层均已打通重新分割使用,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以及其他瑕疵等不承担任何保证
意向竞买人请在变卖前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仅过户行为产生的税费问题】该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变卖标的物过户所涉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标的物产权移转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
卖方需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核算清单等相关缴费票据向本院报销
买受人需在收到协助执行(过户)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10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本院不再负责办理垫付税款退付事宜,相应款项将交付申请执行人偿付债务
【水电等欠费问题】本次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影响过户或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过户时限问题】1.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限购问题】竞买人应当符合竞买房地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身份确认问题】委托代理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联合竞买人应在变卖开始之日七日前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逾期,本院不再确认如需线下报名或有其他事宜,亦请在变卖开始之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咨询
【公示】本次变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变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与本标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向本院如实举报六、任何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
八、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变卖价款,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免交变卖价款申请,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变卖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变卖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否则,若变卖程序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符合要求,未经法院确认的,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十一、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在线报名,并以“在线支付”或“转账汇款”的方式将变卖价款缴纳至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指定的付款账户
十二、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提前了解银行支付限额(在线支付额度可在各银行官网查询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及时、足额缴纳变卖价款或变卖余款
十三、因报名、支付变卖价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若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变卖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四、变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评估报告、文字、图表、视频等任何资料不构成对本标的的瑕疵担保
有权机关确认的标的信息与本次司法变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变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十五、竞买人应妥善保存网站账号及竞价账号,熟悉竞价程序,提前进行模拟竞价,自备参与竞价的电脑、手机等设备,并确保设备运行稳定,网络链接正常
十六、本次司法变卖的变卖期为60天,若竞买人在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十七、变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变卖期内无人报名或出价的,变卖流标
十八、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庆分行营业部,账号:17673777693608008653)
十九、如果发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可以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二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司法变卖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如实提供联系方式
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及时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十二、竞买人应提前了解是否符合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条件,并在变卖成交后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税费;逾期不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过户、交割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任何费用
二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办理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时,变卖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可能需要按照权属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相应延长
二十四、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变卖标的后,淘宝司法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变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本院监督电话:0556-5706194(8:30-12:0014:30-17:30)咨询请联系:18355161709(8:30-11:3014:30-17:30)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特别说明:(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三)变卖财产已知及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权利负担已在变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变卖物的真伪或品质
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七)竞买人应对帐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帐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八)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九)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淘宝网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及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①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②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毁损;③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出现网络拥堵或者断网、停电;④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⑤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等功能设备、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⑥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