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房产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13号1栋1单元-1楼16号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房产证书号:[监证2645355][车库]标的所有人及案号被执行人:[喻某某];案号:[(2025)川15执恢71号]法院查封情况[有]抵押登记情[无]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13号1栋1单元-1楼16号]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37.07]平方米建筑年代:[详见评估报告]房屋户型:车位所在楼层:[-1]层实际控制使用情况(含租赁情况)[有租赁]标的物估值评估总价[83500]元买家税费预估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卖家税费预估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备注1.基本情况摘自[川良建房评字(2026)第247号]-[四川良建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028-85135700];2.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3.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买受人请前往相关机关了解,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辅拍机构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本院定于2026年9月18日10时至2026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11)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老马路13号1栋1单元-1楼16号不动产评估价:83500元;变卖价:46760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600元
特别说明: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瑕疵说明:瑕疵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有租赁,租期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租金400/月,标的车位如有欠缴的车位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参拍前务必前往实地看样,如若报名参加竞买,视为接受该标的物一切瑕疵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本院现已委托辅拍机构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预约看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第一步、关注“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公众号;第二步、选择左下角“预约看样”;第三步、输入标的号“”并依次填写信息完成预约;第四步、预约成功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看样预约短信)
(看样需提前打电话预约,法院根据预约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咨询电话:18111143686(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拍卖款项支付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缴款时备注:执行案号(2025)川15执恢71号,(户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宾南岸东区支行,账号:12797739154010028971)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六、标的物交付(一)权属转移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凭有关缴费原件向本院申请退还,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三十日内,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的租金由承租人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
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八、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九、悔拍的处理方式: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平台咨询电话:400-622-9586(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18111143686(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31-2326383(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变买须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8日10时至2026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11,户名: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买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络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的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买成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款时备注:执行案号(2025)川15执恢71号,(户名: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宜宾南岸东区支行,账号:12797739154010028971)
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悔拍的处理方式: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相关过户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标的物在限购区域内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指定期限内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