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位于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正信路二段236号3栋1层14号(康安·江城二期)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及用途规划不动产权证书(明)号: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17387号土地使用权证:无土地性质:出让标的所有人及案号被执行人:胡某某;案号:(2026)川1503执639号法院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登记情况已抵押标的物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正信路二段236号3栋1层14号(康安·江城二期)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2.27平方米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所在楼层:1层总楼层:18层房屋结构:钢混结构实际控制使用情况有租赁标的物估值市场价(议价)900000元买家税费预估契税、印花税、及取证费等(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卖家税费预估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备注1.基本情况摘自不动产权情况表及由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调查所得;2.该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前往现场实地勘察,若竞买视为认可该标的物的实际情况;3.相关产权过户办理及税费承担,买受人请前往相关机关了解,以相关机关的规定为准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与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其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辅拍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辅拍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0日10时至2026年11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4,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标的物变卖期为60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即启动24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它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
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现公告如下:一、本次变卖标的物为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正信路二段236号3栋1层14号(康安·江城二期)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92.27㎡;不动产权证书(明)号: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0017387号;规划用途:商业服务
市场价(议价):900000元,变卖价:504000元,预缴款:504000元(含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瑕疵说明:上述房屋现由十指香龙虾馆租赁使用,十指香龙虾馆租赁了3栋1层12、13、14号三间门市,本次拍卖房屋只是其中一间,现三间房屋租金为13600/月,房屋拍卖成交后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截止2026年12月31日欠物业费约4137元,具体金额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物业处咨询,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变卖是以本院(2026)川1503执639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
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咨询电话:17711219619、400-015-999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看样预约方式:第一步,复制下方网址并进入(https://zhichui.taobao.com/ky#/look-list?organizationId=0KSHMpItis44nxvn40rOSg==);第二步:搜索标的,第三步:填写信息完成预约;第四步,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变卖期内无人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
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渉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七、竞买资格的取得:需竞买人交纳变卖价全款
[保证金数额以变卖公告所确定的为准]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退还或解冻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付清(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612170668)
并在变卖余款交纳期满后7日内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到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期满后15日内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买受人悔拍后法院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相应保证金额,剩余钱款退回悔拍买受人,并且悔拍买受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八、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基于本次网络司法拍卖交易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
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二十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领取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由本院或者本院指定的保管人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未支付的租金按原租赁合同向买受人支付,租赁到期后由承租人与买受人协商处理,本院不负责交付
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九、若标的物起拍价、预缴款、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须知等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标的物咨询电话:17711219619法院监督电话:0831-3328110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变卖须知一、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9月20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变卖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04000元以上)支付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504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612170668,并在付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6号)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变卖标的物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应当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本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延期付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在本院规定的期间内提取标的物或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者择日重新竞价,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31-3328110(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7711219619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