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星道262号不动产,宗地面积:129037.6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1786.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0)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0523号
财产处置参考价为:347554000元,起拍价:19463024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公告(2026)冀10执640号之一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9日10时至2026年9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6/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星道262号不动产,宗地面积:129037.6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1786.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0)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0523号
财产处置参考价为:347554000元,起拍价:19463024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该标的有租赁,有抵押具体承租人及期限如下:序号承租人租赁到期时间1廊坊市北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6.12.312廊坊市宇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027.12.313北京中启鸿越科技有限公司2027.7.314河北万仓立仓储服务有限公司2026.12.315北京顺源通达物流有限公司2027.3.86虎顿家居(天津)有限公司2028.12.317北京华鲜贸易有限公司(华先冷链物流(天津)有限公司)2026.12.108廊坊三咏新能源有限公司(屋顶租赁,光伏)暂定2024.3.2起至2044.3.1,实际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20年二、实物状况和权利负担:拍卖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自拍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拍卖行为不具有将拍卖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
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已设定抵押登记,拍卖成交后,抵押权人将从拍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无须买受人另行支付
三、拍卖方式: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时五分钟,竞买人可在延时期限内继续竞价
四、咨询和看样:本院自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联系人: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7716528264
(抵押、租赁情况亦可咨询招商银行石家庄分行,赵经理:17367855236)本院已委托河北速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进行统一咨询及组织查验等工作,集中看样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如遇突发状况集中看样时间向后顺延三天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电话17716528264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除本公告确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拍卖,当事人、竞买人有权要求司法辅助机构出示委托书、员工工牌、员工身份证等文件(证件),并在查验文件和身份无误后应当予以配合
司法辅助机构无法提供上述文件(证件)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拒绝配合
其他机构或者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五、权利申报和异议提出:申请执行人参加拍卖申请免交拍卖保证金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拍卖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的,可以自司法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和能够证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材料,经本院审查后在系统中确认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多位优先购买权人以同一成交价竞买成功,采取抽签方式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对本院执行行为或者标的物权属存有异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或者案外人异议申请
特别提示:当事人、案外人在司法拍卖结束前,申请本院撤回、暂缓、中止拍卖的,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交申请
六、竞买人条件和资格: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七、竞买报名和保证金、剩余价款的交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
建议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拍卖标的物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拍卖成交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院指定的账户用以冲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纳至本院指定的账户(户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账号:12368131000202601329),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6)冀10执640号,以便查收);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拍卖成交和悔拍责任: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过户办理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
本院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1.对拍卖标的物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本院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对拍卖标的物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3.对拍卖标的物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成交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4.对拍卖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标的物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按照标的物权利现状取得,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十、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凭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办理涉税事宜
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在本次拍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物业欠费由被执行人凯安(廊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了解此次拍卖标的的上述实际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对上述情况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
竞买人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316-2609078、0316-2678172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3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拍卖须知(2026)冀10执640号之一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9日10时至2026年9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16/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星道262号的不动产,宗地面积:129037.6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31786.17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20)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0523号
四、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剩余拍卖款买受人应在2026年9月27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账号:123681310002026013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因网络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物业欠费由被执行人凯安(廊坊)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买受人在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如需法院出具相关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本次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以上情形均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拍卖人在具体延长时间上不做任何担保,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16-2609078、0316-267817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