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7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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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麟府25-1-1102号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58845

13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北省 邯郸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1
  • 结束日期:2026-11-20
  •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建安大街26街
  • 评估价:13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精装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
    查封情况:已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310-
    户型:四室两厅两卫
    电梯:有电梯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四室
    卫生间数:2卫
    小区:发区凤麟府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品名称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麟府25-1-1102号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仅办理备案登记,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书拍品所有人张**情况说明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规划用途住宅房产情况说明该房产坐落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路207号凤麟府25号楼1单元1102号,建筑面积:142.9平方米,登记时间:2024年11月,总层数:18层,所在层11层,四室两厅两卫,精装,建筑朝向:南北,有电梯

抵押、租赁情况未抵押、未租赁权利限制情况未抵押、已查封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特别提示: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过户形成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凭交税凭证原件在本院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注:对于房产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2.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310-8901822(涉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1日10时至2026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麟府25-1-1102号房产

拟拍卖房产坐落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路207号凤麟府小区,建筑面积142.9平方米,总层数18层,房产位于11层,户型为4室2厅2卫,精装

(注:详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上述房产评估价1327756元,每平方米9291.5元

变卖的起拍价:1300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委托代理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如买受人无法到本院,委托代理人应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办理成交手续

特别提示: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买受人应当提交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按照悔拍程序处理

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与此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其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变卖结束(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0-8901822或15131029321

特别提示:本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协助司法变卖,任何机构或人员冒用法院名义从事收费活动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的,当事人、竞买人有权向本公告预留的监督电话举报,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请竞买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五、标的物以其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当亲自查验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司法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信息表所披露的以及图片和视频所公示的实物状况信息仅作参考,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行为,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物的实物状况和瑕疵已全部知悉和认可,相应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1、标的物自变卖公告发布后至实际交付期间发生变化、毁损等问题(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故意毁损除外),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本院不对此期间标的物状况变化予以保证

2、如变卖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情况,本次变卖行为不具有将标的物违法、违章部分合法化的效力

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被认定为违法违章建筑而强制拆除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3、变卖标的物已设定抵押登记,变卖成交后,抵押权人将从变卖款项中优先受偿,无须买受人另行支付

4、被执行人如在变卖标的物上设立租赁权,按照“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变卖成交后,由承租人向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到期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解决不动产交付问题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过户形成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买受人凭交税凭证原件在本院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供暖费、燃气等欠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注:对于房产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请自行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本院不作任何担保)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程序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的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根据法院通知到涉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户名:涉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涉县支行,账号:12368130426202600873,交款时注明执行案号:(2026)冀0426执恢178号拍卖款)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买受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自动生成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公示,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特别提示:1、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3、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咨询电话:0310-8901822监督电话:0310-8901705(业务咨询请勿打)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河北省涉县清泉路5号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2026年9月4日竞买须知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1日10时至2026年11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变卖

竞买人委托变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变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如竞买人未注册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竞买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委托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户

数位竞买人联合共同竞买的申报程序,参照以上程序办理如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限,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按变卖公告确定的金额)支付变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及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请上网或向开户银行查询竞买人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注册账户后,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

变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九、网络司法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确定时间向本院交纳变卖余款,逾期不交纳即构成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另,保证金数额不足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恶意竞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买受人按照公告时间向本院支付变卖余款

本院在审核买受人信息无误后,将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案款收据三份材料送达买受人,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上述材料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税费缴纳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等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领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在本次变卖之前因标的物交易而欠缴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相应主体应承担的税费最终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有关税费承担的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税务机关

变卖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实际欠缴金额,由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前往有关部门核实确认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领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增加的保管费等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在变卖开始前,本院有权依法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变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竞买人在变卖报名时应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并确认送达地址,本院将依据上述送达地址送达民事诉讼文书

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应当包括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联系电话等;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

因竞买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本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十六、【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1.互联网竞价系统操作提示(1)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竞买人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点击“退出系统”及时安全退出

建议使用WindowsXP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配备512M以上内存,1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2)互联网竞价中,竞买人在同一时间,在同一台终端只能使用一个账户参与一场竞价会

(3)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时延等不可抗力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价期内充分出价

2.互联网竞价特别提示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若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和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1)竞买人应对本人互联网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互联网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引发后果的;(2)在互联网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价的;(3)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310-8901822监督电话:0310-890170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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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建安大街26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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