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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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部分资产(节流压井管汇等3项) <结束>

资产编号:11898365

22.1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5-1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1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 用途:工程
  • 起始日期:2026-05-12
  • 结束日期:2026-06-01
  • 地址:[德阳市]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部分资产(节流压井管汇等3项)
  • 评估价:22.1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座19
    拍卖原因:清偿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CQ2026050900008标的名称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部分资产(节流压井管汇等3项)转让底价22.17万元标的资产所在地区中国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交易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55-83881979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83881848转让方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处置不存在任何限制

2.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已获得相应批准,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有效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并按照公告等有关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4.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其他资产资产名称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部分资产(节流压井管汇等3项)简要概述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部分资产(节流压井管汇等3项)重大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担保情况否是否存在租赁情况否是否涉及共有情况否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其他重要说明1、该批标的资产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部分资产(防喷器组等3项),该批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照片、清单、预估重量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致,转让方不保证其数量、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挂牌及成交单价含增值税(税率13%),移交方式为现场移交,由受让方自提,移交过程中产生的拆解、搬卸及运输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等要求,向受让方开具相应税率增值税发票

二、转让方简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钻井分公司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行为的决策与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04-18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定书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时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或《风险承诺函》《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并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保证金要求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资金来源合法的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

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基本状况、所涉及的担保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

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5.本次交易的资产以现场可见实物为准,按现状转让

交易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现状)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让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用途、数量、面积和现状(包括物理现状及产权现状等)等误差作调整

标的物须受让方自提,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涉及的拆解、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以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须清运拆除、装运标的物时所产生的垃圾、废料,装运完毕后,受让方须将现场清理完毕,保持现场整洁

标的物移交受让方后,因违反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

6.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将有权不予退还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受让申请书、交易合同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2)意向受让方完成意向登记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4)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5)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6)受让方未在要求的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等其他规定的交易文件;(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8)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13223288076100001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8.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9.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并保证该款项来源合法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成交金额20%的履约保证金,待标的资产清运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返还

10.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移交及清(拆)运过程中,须遵守中石化和转让方及标的资产存放地所属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及标的资产存放地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得影响转让方及标的资产存放地所属单位的正常运营生产,不得对标的资产存放地所属单位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

11.受让方在标的资产移交及清(拆)运过程中,须整体吊装标的资产,现场严禁动火切割,施工作业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注意现场施工安全对于可能产生的废弃物,由受让方全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标的资产可能会被非处置物资或其他无关杂物遮挡,影响吊装拉运,由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确认,拉运过程中自行清理无关物资:受让方须遵循当地民风民俗,标的资产移交及清(拆)运过程中发生的工农关系等纠纷,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解决

12.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

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

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资产展示安排踏勘安排在挂牌公示期内,踏勘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由转让方统一安排

现场踏勘联系人:邹军,联系电话:13700915023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110000元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1:30前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13223288076100001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处置要求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内容和《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全额原路返还相关主体

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签署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若采取竞价方式,竞价具体安排以本所网络竞价规则及本所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派发的竞价须知为准

四、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期自公告发布当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6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网址/微信公众号www.sotcbb.com;微信公众号sotcbb附件附件:项目清单-重钻管汇.xlsx现场踏勘确认书-(项目四)重钻管汇.doc五、特别提示1.转让方应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请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仅构成要约邀请,交易双方权利义务请以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请交易各方在充分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参与交易活动,自行承担与交易有关的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或投资方如对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信息、附件资料、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署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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