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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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308.4㎡旧中原工商所用地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1898422

52.9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0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52.9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海南省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12-09
  • 结束日期:2025-12-22
  • 地址:海南省琼海市中原镇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原工商所
  • 评估价:52.9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清房清场:负责清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市人民政府
    容积率:平方米,容积率≤0.8
    竞价周期:度延时竞价周期1琼海市中原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3栋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308.4㎡旧中原工商所用地转让项目编号XZ202512HN2230如未征集到意向方终止挂牌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2月9日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2日标的简况标的坐落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序号标的名称证载面积/规划土地(㎡)权证编号用途挂牌价(元)保证金(元)1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308.4㎡旧中原工商所用地308.4/308海国用(2007)第0151号证载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规划用地性质:批发市场用地529100158730标的情况1、资产为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海南省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机关团体用地308.4㎡土地使用权

原海南省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整合为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宗地内种植生菜

2、根据土地估价报告、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估价委托书:海南省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用地位于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土地证号为海国用(2007)第0151号,土地登记面积为308.4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经审查,用地规划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308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

本次评估设定原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

容积率≤0.8.3、具体详见评估报告特别告知1、标的有土地证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勘察标的,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现状,自愿按现状受让该标的,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标的以现状为准,报名即接受现状,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见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25日评估机构海口琼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让方决策文件海国资【2025】1074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琼海市人民政府转让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土地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

2、转让方在受让方交纳了全部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开始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书文件、现场管理权及实物资产占有权交接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须办理完毕标的土地过户手续,政策或政府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过户手续,由双方另行协商延续时间

3、转让方负责清场

土地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由转让方承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中发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如改变土地用途,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执行标的交割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方应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壹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10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竞价规则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

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17:00止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须在2025年12月22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2.5%交纳竞价安排序号标的名称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加价幅度延时竞价周期1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308.4㎡旧中原工商所用地12月9日9:0012月23日9:001000元120秒附件下载《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咨询电话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66558038陈先生66558033委托方看标的电话: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66558002单位地址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18号窗口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其它1、资产为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海南省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拥有机关团体用地308.4㎡土地使用权

原海南省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整合为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宗地内种植生菜

2、根据土地估价报告、琼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估价委托书:海南省琼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用地位于琼海市中原镇市场南街,土地证号为海国用(2007)第0151号,土地登记面积为308.4平方米,土地登记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经审查,用地规划性质为批发市场用地308平方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5米

本次评估设定原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

容积率≤0.8.3、具体详见评估报告(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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