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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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JSX008-XC-2)一宗51798.77㎡国有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899090

1654.336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8-06
起始日期
5179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31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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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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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654.3366万元
  • 单价:0.0319万元/平米
  • 区域:贵州省 毕节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5-08-06
  • 结束日期:2025-09-02
  • 地址:[毕节市]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JSX008-XC-2)一宗51798.77㎡国有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
  • 评估价:1654.336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179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产权所属:单独所有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街道外寨社区
    容积率:平方米、容积率:1.0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
    经济类型:国有
    交通:公交站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JSX008-XC-2)一宗51798.77㎡国有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项目编号N0124TD250007产权子类型林地挂牌起始日期2025-08-06挂牌截止日期2025-09-02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JSX008-XC-2)基本属性土地四至东抵五龙街道外寨社区土地,南抵本户土地,西抵五龙街道外寨社区土地,北抵五龙街道外寨社区土地、抵贵州金沙鸿枫贸易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编号黔(2024)金沙县不动产权第0002101号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51798.77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14年2月7日至2064年2月6日地类(用途)工业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有情况单独所有不动产单元号520523003004GB00005W00000000宗地代码520523003004GB00005所在图幅号3043.50-35628.75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5177400.00评估基准日2025-07-02评估机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6543366.00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毕节市湘能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788915453转出方承诺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出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可查阅土地估价报告玖誉武汉土估字(2024)第0045号,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

2、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

3、该标的暂未获得一级集团对本次转让行为评估结果的备案文件,如至挂牌期满日仍未获得评估结果的备案文件,则本次资产转让公告自动延期

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2、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3、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应在报价结束之日起2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并在签订上述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湖南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公告约定报价时间内,竞买人未通过E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公告约定报价时间内,竞买人未通过E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确认标的情况,勘察完毕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2、踏勘联系人:张先生:17788915453(需提前电话预约)3、现场踏勘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均可踏勘;4、标的展示地点: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

踏勘要求:5、自然人踏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自然人委托或授权他人踏勘,须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及踏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个人签名或签章)

7、法人踏勘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踏勘时,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08-0609:00:00至2025-09-02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受让申请书》(2)《现场踏勘确认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注:法人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5)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保证金:15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9-02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湖南联交所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为准增价幅度(元)100,000.00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附件下载1.《金沙县城乡规划局关于出具JSX008-XC地块规划条件的函》.pdf2.《现场踏勘确认书》.pdf联系方式报名联系人张女士:18684815714项目经办人李先生:13873177762咨询时间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咨询(送达)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其他1、宗地四至:东抵五龙街道外寨社区土地,南抵本户土地,西抵五龙街道外寨社区土地,北抵五龙街道外寨社区土地、抵贵州金沙鸿枫贸易有限公司

2、交通条件:转让标的北面临近长江大道

金沙县均能够通过合适的路径、合适的交通方式,到达于此公交体系:转让标的距最近的公交站点检查站约400米,途经的公交线路有金沙1路,交通便利程度一般

3、产业聚集规模:转让标的周边聚集了贵州鸿枫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贵州南卓金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大西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产业聚集程度一般

4、截止评估基准日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9.48年

5、转让土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四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讯)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截止评估基准日转让地上建有钢架棚、活动板房等构筑物转让标的建筑总面积51798.77平方米、容积率: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限制:≤20米

其他要求: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其他土地用地要求按照“金规函〔2013〕48号”《金沙县城乡规划局关于出具JSX008-XC地块规划条件的函》规定进行建设(详见附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以公告内容为准)一、交易要求: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2、信息发布期满:(1)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2)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报价最高者被确定为受让方,其报价即为成交价

3、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受让方应在报价结束之日起2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并在签订上述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湖南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公告约定报价时间内,竞买人未通过E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公告约定报价时间内,竞买人未通过E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协议转让成交确认单》或《网络报价成交确认单》、《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毕节市]毕节市金沙县五龙街道外寨社区(JSX008-XC-2)一宗51798.77㎡国有建设工业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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