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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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346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36-37号2-2夹(电影院)房产转让项目(第二次降价)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99946

1482.0424万元
用途
38.35%
折扣率
2026-09-10
起始日期
6413.8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31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864.3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82.0424万元
  • 单价:0.2311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0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68号
  • 评估价:3864.3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38.35%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413.8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娱乐健身:影院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026)3346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36-37号2-2夹(电影院)房产转让项目(第二次降价)现场查看信息:转让标的在挂牌公示期间(工作日9:30-12:00,13:30-17:30)接受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查看标的资产须提前电话预约

踏勘申请联系电话:曹先生86085555-684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必备要件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该影院资产以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不对资产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踏勘现场、核实资产情况、研判资产购买的可行性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向沈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

3、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抵债资产,所有意向受让方均须实地现场踏勘,确认资产实际现状

意向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规定备齐踏勘相关材料,并提前预约转让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事宜;踏勘全过程产生的交通、人工、检测等全部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踏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加盖公章,该文件作为意向报名必备附件材料,具有法律效力

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时未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通过意向受让方报名审核

意向受让方完成现场踏勘后,应承担资产瑕疵风险、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成功成为买受人后,若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交易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划其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若前述行为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另行追偿

4、经现场查勘后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违约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转让方有权按受让方《现场踏勘确认书》中承诺内容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因受让方违约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转让方有权就差额部分继续追偿

6、房产、土地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7、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标的资产物业、水、电、暖气等 如有欠缴,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有关标的资产的缴税、过户所需手续及办理时间,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其接受标的资产在上述过户办理过程中全部或有风险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1、标的资产重大风险披露

本次转让标的为抵债资产,标的资产存在现状破损,受让方受让后可能面临对资产进行修缮等情况

该等瑕疵或风险意向受让方已通过现场踏勘完全知悉并自愿全部承接

2、其他说明

转让方按照资产抵债基准日实物现状、权属现状、手续现状转让标的资产,所有权属原件、抵债文书、司法文书、档案资料,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至转让方现场踏勘核验、本次资产全部处置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无关

处置方式:1、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2、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3、其他约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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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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