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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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整体出租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900289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南京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09-23
  •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地铁站)2号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1)装修程度:无。
    建成年限:(':2005年', '')
    居室数:516室
    座位数:2.1坐
    拍卖原因:拆分
    交通:地铁
    开发商: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整体出租第1次公告【信息发布时间:2026-09-1100:00】【我要打印】【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port编号:2026320100FA00146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项目概述1.1出租方: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标的名称: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1.3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委员会决议》(2026年第32号)1.4挂牌起止日期: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23日1.5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1.6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出租标的基本情况2.1坐落位置: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详见附件)2.2有无房产证:无2.3建筑面积(㎡):135.44(详见附件,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2.4建筑年代:2005年2.5出租用途:商业2.6附属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详见附件2.7其他说明:(1)装修程度:无

(2)目前租赁状态:原合同于2026年10月17日到期,出租方计划于2026年10月25日前交付,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本次招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分

3.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3.1租金价格(万元/年):200.00003.2租期(月):60个月(无免租期)3.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半年付(先付后用)3.4租赁押金(万元):3个月成交租金4.对承租方的要求:(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的业态为商业,不得产生严重油烟、异味以及特殊气味,不得从事行李、物品寄存相关业务

(3)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

(详见附件《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其他要求:(1)租金递增方式: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承租方逾期不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将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抵租赁押金和首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补全

承租方逾期缴纳租金,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商铺的经营品牌及用途,包括不得摆设充电宝自助设备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须接受出租方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充分了解物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土地性质、规划、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装修改造所需必要条件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装修改造的经营风险,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并自行办妥经营所需的证照及相关手续,出租方可提供合理的协助,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因房屋性质或承租方自身原因无法取得证照及相关手续的,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

(7)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

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8)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9)起租日、租金计收方式、物业管理、合同欠款处理、对承租方的其他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6.交易保证金6.1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200万元

6.2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6.3保证金处置:(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和首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另行补齐;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承租方登记表;(2)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3)承诺函(详见附件);意向承租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8.其他说明(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意向承租方承诺:提出承租申请前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相关信息,自主作出承租决定;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知晓招租公告载明的所有内容和交易条件,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登记情况、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消防及装修情况等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5)本项目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须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6)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9.联系方式出租方: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16室联系人:姜先生、廖先生电话:025-88055542、025-88055587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10室、2222室邮编:210019联系人:崔女士电话:025-6850571010.接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25-51891726附件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南京南站2间商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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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地铁站)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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