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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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冠元酒店房产租赁公告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900499

30.6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0.6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6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金昌市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09-23
  •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永昌冠元酒店
  • 评估价:30.6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原有装修进行改造。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镇银河路社区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
    环境:车场
    开发商: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
    配套情况:车场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冠元酒店房产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ZCQ2026091100014产权子类型房产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1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标的概况序号标的名称建筑面积约(㎡)挂牌年租金(元)租赁保证金(元)现状租期(年)租金支付方式1冠元酒店主楼1-5层2153.5130610090000经营5年付冠元酒店北楼2层269.00备注:1.租赁标的挂牌年租金含5%增值税,不包含水、电、暖、燃气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等相关费用;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赁标的不设置免租期

3.租赁押金按照成交年租金的20%收取,承租方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将租赁押金足额交纳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4.租赁开始日期: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

5.标的所在地: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银河路社区河雅路50号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评估基准日2026年06月03日评估机构北京中兴天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租方承诺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

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金兴总经会(2026)6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甘肃金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租赁标的为冠元酒店主楼1-5层(2153.51㎡)、冠元酒店北楼2层(269.00㎡),标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

标的后院配套公用地面停车场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继续使用该物业原有酒店名称、字号、商标及原有品牌标识开展经营活动,须自主设立全新经营主体及经营品牌,自行完成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全部经营证照的新设、变更办理工作

承租方擅自使用原酒店名称对外经营的,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依法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标的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得对原有装修进行改造

标的交付后,除房屋主体结构外,设施设备日常维保、自然老化损耗修缮等全部工作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租赁期内,由承租方全面负责标的物业运行管理,全权承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日常运维工作,并对物业运行安全负全部责任

4.承租方为租赁标的实际管理责任人,应当落实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开展各类危险作业

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营所需的行政审批、消防、环保检验等全部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项目须严格符合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市政等各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转租第三方,不得订立分包经营、租赁类协议,亦不得对标的使用权实施转让、转借、调换

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6.租赁期限内,若出现出租方因政策调整需收回标的、因市政规划需要拆除标的,或是承租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等情形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线下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承租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成交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明确租赁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年租金等

3.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后,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年租金

4.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纳剩余租金至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违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酒店管理或餐饮等与酒店经营相匹配业务;成交后自行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全部经营证照,并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经营

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时,须提交近3年酒店经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合同、合作协议、经营委托协议等,能够证明其具有酒店运营实操经验的佐证资料)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近3年无酒店经营相关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卫健、文旅、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规定,落实旅客实名登记、治安信息上报等法定要求,不得改变物业规划用途,不得转包、转租酒店主营业务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1.承租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完成租赁标的交付

2.租赁标的移交前发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移交后如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办理手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承租方收到出租方移交办理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配合出租方完成租赁标的移交工作

承租方逾期不配合办理移交手续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已缴纳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

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包括传销),严禁存放或从事可能产生粉尘、渣土、油渍、化学品等污染物的事项及其他违法行为

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同意

装修、改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

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对房屋的改造、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出租方

5.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6.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设施增设、配置、检验消防安全器械所发生的费用;因经营需要办理水、电、暖等动力增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管线泄漏对他人财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经营期间因承租房屋而产生的债务等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解决,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承租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注册报名、租赁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租

建议使用电脑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竟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竟价

现场展示/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109:00:00至2026-09-23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1.主体资料

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约定加盖公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租赁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6-09-1109:00截止时间2026-09-2317:00,账号信息、到账时间以银行提示为准

2.若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租赁标的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年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以赔偿出租方的损失,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的,甘交所集团有权向意向承租方继续追索

(1)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支付全额租金的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未在当日将租赁押金足额交纳至出租方指定收款账户的

(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5)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6)意向承租方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7)承租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5.租赁押金租赁押金具体使用方式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挂牌转让/网络竞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附件下载《房屋租赁合同(待签模板)》.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赵经理,联系方式:13359473302咨询电话0931-845798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技术支持赵经理,联系方式:13359473302其他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2.微信公众号:GSCQ456冠元酒店主楼1-5层、冠元酒店北楼2层合计租赁面积:2422.51平方米,挂牌年租金:306100元,租赁保证金:90000元,现状:经营;租期:5年

(以公告内容为准)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住宿、酒店管理或餐饮等与酒店经营相匹配业务;成交后自行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全部经营证照,并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证照齐全后方可开展经营

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时,须提交近3年酒店经营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酒店项目合同、合作协议、经营委托协议等,能够证明其具有酒店运营实操经验的佐证资料)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近3年无酒店经营相关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3.承诺严格遵守公安、消防、卫健、文旅、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规定,落实旅客实名登记、治安信息上报等法定要求,不得改变物业规划用途,不得转包、转租酒店主营业务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

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出租方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包括传销),严禁存放或从事可能产生粉尘、渣土、油渍、化学品等污染物的事项及其他违法行为

如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租赁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须书面报经出租方同意

装修、改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

承租方需配合出租方对房屋的改造、修缮、管理行为,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出租方

5.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等费用由承租方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6.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自行承担消防安全设施增设、配置、检验消防安全器械所发生的费用;因经营需要办理水、电、暖等动力增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管线泄漏对他人财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经营期间因承租房屋而产生的债务等与出租方无关,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在租赁房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解决,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9.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承租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等文件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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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永昌冠元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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