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2026CD1036401标的名称转让江铃牌JX6466LMR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车架号:LVXCCJBA9JS004342)挂牌价0.567000万元资产概述-机动车基本信息标的状态闲置机动车品牌江铃牌JX6466LMR原车牌号码湘AZ7L78车架号LVXCCJBA9JS004342登记日期2018-04-19购置日期颜色灰使用年限数量1行驶公里数33.6377年检至2026年4月权证430016433606其他说明车辆现存放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忠和镇兰州安宁区保利领秀山四期19号楼1单元3103室,公告期间内自行预约看样,联系人:陈祥,联系方式:18975889690
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6-09-08挂牌公告期5个工作日延牌规则无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交易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方须将诚意金或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通过电子钱包方式转入结算账户
3.符合资格的意向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方提供补充资料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方的,按照信息公告约定方式组织交易
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向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电子钱包方式转入结算账户6.本公告所称意向方是指有购买交易标的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7.意向方如被确认为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合同等文件
8.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转让方按转让标的停驶现状(以看样时转让标的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转向、传动、制动、悬挂系统、电子装置、仪表、空调性能、行驶里程、车箱内饰和车身外观、功能状况、残缺、瑕疵、价值、安全性能等现状质量为准,下同)和特别约定事项进行转让
受让方须按转让标的停驶封存现状和特别约定事项予以受让2.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移交接收,转让方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保证转让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的应价、报价和成交,即视为认可转让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应价、报价和成交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拒收转让标的,否则,受让方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3.转让方对转让标的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事项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转让标的后的使用安全、处置风险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后果及责任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4.受让方须遵守有关规定;受让方应对受让转让标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受让转让标的后需办理变更、过户的,应依照有关规定取得配置指标
如车辆需迁出过户,须到迁入地相关部门进行谨慎了解和必要的查询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5.受让方须具备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让标的变更、过户、迁出、转籍、行驶证注销、停驶、复驶或处置等手续的各项条件及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转让方提供其所能提供转让标的必要资料,仅协助办理转让标的变更、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应由转让方提供的相关文件,需由受让方亲自领取
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6.受让方须承担因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和过户等相关手续,须将标的车辆送至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测时,基于行驶安全需要检修、更换标的车辆机件、加油和聘请持有对应转让标的或以上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或具有拖运资格的单位将转让标的进行拖运送检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7.转让标的如须完成或补办年检审核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8.转让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
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9.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转让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转让标的设定抵押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交易标的办妥过户手续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
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2.交易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
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后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3.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及承担有关费用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4.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5.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6.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7.受让方如需办理交易标的的上牌手续的,需自行了解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8.本次交易不组织集中现场看样,意向方须自行前往现场确认交易标的现状并在公告期内依时足额交纳保证金
意向方不得以没有组织集中现场看样为由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须提前预约9.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未处理违章或事故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交易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方了解交易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
意向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交易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如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资格且缴纳保证金(如有)的意向方,采用网络多次报价
报价方式处置方案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额无息划归转让方所有
3.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并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评审规则序号评审项评审标准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是否允许联合受让不允许序号资格条件递交材料清单报名材料参考格式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
2.意向方身份证
(适用于自然人)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保证金缴纳规则保证金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元
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保证金交纳方式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从其名下银行账户转账至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new.gemas.com.cn)用户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的,则应使用该企业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则应使用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
),并在交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用户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缴纳注意事项)保证金交纳账号收款单位:,账号:,开户行:保证内容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产权交易机构扣除其应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额无息划归转让方所有
3.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并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服务费交纳规则成交方服务费标准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
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服务费交纳期限及方式-委托方信息委托方名称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
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
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经办人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陈小姐、刘先生交易机构联系方式020-89160935(96100转516)、89160804(96100转627)公开附件材料公开附件材料3.资产交易合同.pdf特别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广州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
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
交易各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广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