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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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横五路28号一宗土地使用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901599

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7
起始日期
18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04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8万元
  • 单价:0.0044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07
  • 结束日期:2026-09-18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兵团分区
  • 评估价: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8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e交易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扣押、冻
    建筑类别:大厦
    小区:果斯丝路国际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租赁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租赁位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横五路28号一宗土地使用权项目编号N0125FCZZ260554产权子类型土地挂牌起始日期2026-09-07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8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2027年9月6日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8000.00元/亩/年评估基准日2026-08-04评估机构伊犁君辉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转让底价8000.00元/亩/年租赁方情况基本情况租赁方名称: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联系人:宝音朝克图联系电话:15209074662租赁方承诺我方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标的资产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标的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出租,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

3.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行为进行了充分的授权和认可

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我方同意信息发布平台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

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

6.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新疆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新疆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

8.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相关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租赁方决策文件《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6年第32期)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霍尔果斯丝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披露/特别告知1.截止估价期日,估价对象为空地,坐落于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横五路28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号为新兵(2026)第四师不动产权第0000869号,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仓储用地,证载面积为194.94亩,本次出租面积为180亩;本次租赁土地平整度差,局部地面凹凸不平,有土堆、坑洼、杂草地及林带、建筑垃圾

2.若本次租赁土地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当前地块存在道路开口手续不全、铁路专线施工带来的经营合规及道路安全风险,为确保承租方安全、通畅、有效使用内部道路,地块内部道路安全设备、设施及标识需由承租方按照出租方所在属地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完善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意向承租方盖章签字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须出租方受托人签字确认)及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5.本次租赁土地按每亩单价挂牌,根据亩数(180亩)与成交单价确定最终成交价

最终成交单价确定后,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

6.项目成交后若因国家、属地政策变化需要拆迁或土地收储等各项政策造成承租方损失或无法继续租用的,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任何损失和补偿,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租赁标的相关的政策要求,如有拆迁奖励等均归出租方所有

7.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土地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

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8.其他详见《租赁方案》《土地估价报告》等备查资料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意向承租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10:00-14:00,15:00-19:00,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

展示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横五路28号联系方式:联系人:宝音朝克图,联系电话:15209074662,需要预约

注意事项:1.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现场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现场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因意向受让方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进行尽职调查以及查勘、调查不充分、不全面导致项目成交后产生异议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9-0709:00:00至2026-09-1817:00:00报名手续意向承租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xjcq.net.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易保证金设定为48万元2.交纳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不晚于指定报名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前

提示:意向承租方一经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在已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基础上对出租方作出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并在仅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承租标的的承诺

未足额、逾期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对承租意向不予确认3.公告期满后,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的,该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若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在竞价阶段该保证金转化为竞价保证金,待最终承租方确定后,其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视为违约:(1)采用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项目,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但该意向承租方在报价期内未能有效报价的;(2)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承租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所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3)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出现上述第(1)种情形的,由该意向承租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上述第(2)、(3)种情形的,由所有怠于推进租赁交易的意向承租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产生最终承租方后,如该承租方未按期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支付剩余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办理资产移交等情形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的除外

6.意向承租方或最终承租方违约须承担以下赔偿责任:(1)向交易所支付出租方、承租方应当缴纳的全部交易服务费;(2)授权交易所直接扣除保证金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出租方;(3)交易所、出租方主张上述费用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4)以上款项仍不足以弥补交易所、出租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当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7.意向承租方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返还

8.承租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公告及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交易所有权以保证金优先抵扣相关交易费用,不足部分,承租方仍负有清偿责任

由此导致首期租金或赔偿款项不足的,由承租方补足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0709:00:00-2026-09-1818: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附件下载新疆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pdf承租方报名资料【2025版】.zip租赁方案.pdf现场踏勘确认书.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田女士咨询电话18799133600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00-19:00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91号金融大厦12楼新疆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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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兵团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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