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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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龙玺小区11号楼0511号不动产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902346

41.15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0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1.158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158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济宁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0
  • 结束日期:2026-09-22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西华小区11号楼
  • 评估价:41.158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查封情况:查封等权利受限
    建成年限:('为2014年', '')
    小区:宁市龙玺小区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挂牌起止日期:2026-09-10至2026-09-22标的基本信息项目编号SSZC260335H监测编号标的名称济宁市龙玺小区11号楼0511号不动产转让底价41.1584万元挂牌日期2026-09-1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2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中介机构山东博莱仕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2025-12-10评估结果(万元)51.448备案单位其它资产具体信息详细信息暂无交易条件挂牌开始日期2026-09-10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否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放弃或不涉及)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物概况:标的资产坐落于任城王因街道刘家村龙玺小区11号楼0511号,房屋面积135.89㎡,房屋建成年代为2014年,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为5-6层,房屋用途:住宅,产权证号:2013015874,权利性质:出让,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

详见鲁博评2025122304号评估报告2、标的以现状进行处置,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委托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委托方及本中心不承担本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

解除抵押、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4、联系人:何经理,联系电话:17560744563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以及无法办理相关转让登记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

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项目成交后,委托方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标的资产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转让登记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承担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税、费等有关问题由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标的存在纠纷或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8、本项目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易费用,交易费用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交易额200万元以下的,按5%;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2%;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部分,按1%;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注:“以下”包含本数在内,“以上”不包含本数

)处置方案组织交易方式动态报价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是否允许网上报名允许保证金交纳规则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委托方基本情况委托方名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方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其他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徐女士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531-81272777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邮箱peym@sdcqjy.com看货联系人何经理看货联系电话17560744563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附件材料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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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西华小区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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