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4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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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水设备等机器设备及材料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03418

1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9
起始日期
2026-10-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47.21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闵行区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10-09
  • 结束日期:2026-10-12
  • 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艺路99号
  • 评估价:147.21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筑类别:办公楼
    房屋结构:钢结构
    居室数:18室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

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六、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10月26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878179067),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余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本院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拍卖标的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如需拆除、起吊、装卸、运输,所有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

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若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时必须拆除部分门窗或房屋建筑墙体,则由买受人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并于提货后自行将其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2026年9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材料,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4129379、13310153702尤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纪翟路1199弄8号楼303室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1日竞买须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纯化水设备等机器设备及材料,详细信息如下:序号品名型号数量备注1示波器DL3021A1未正式使用2数据采集开关系统M3011未正式使用3超声波清洗机FRQ-1090ST1未正式使用4热风循环烘箱DHG9920A1未正式使用5医疗吸塑盒热封机BLC-EE840H1未正式使用6电容式磁电电源装置EX-10100-151未正式使用7光纤激光焊接机SZCT-1GX-150QCW1未正式使用8生物安全柜BSC-1000-IIA21未正式使用9全钢通风柜1未正式使用10压缩空气采集器ZJSJ-0081未正式使用11尘埃粒子计数器ND-E3101未正式使用12浮游空气尘菌采样器FKC-1B1未正式使用13纯化水设备CL-0.5T/H1未正式使用14注射水设备CL-100/H型1未正式使用15换热器1未正式使用16直彭机机组AHU-1/FLSH(H)-170-W-T(3段)1未正式使用17直彭机机组AHU-2/3/43未正式使用18室外机风冷洁净式恒温恒湿空调机组未正式使用19空气压缩机ES-10181未正式使用20污水处理器1未正式使用21行星重力搅拌机VM300SD2未正式使用22SG系列高温设备XL16001未正式使用23热转印打印机ZT6201未正式使用24超声血流仪TS4101未正式使用25数字示波器DH044041未正式使用26实时频谱分析仪RSA3030E-TG1未正式使用27桌子80cm*200cm52未正式使用28椅子黑色76未正式使用29小柜子铁皮办公柜3未正式使用30货架白色200cm*200cm*60cm32未正式使用31货架黑色200cm*200cm*30cm23未正式使用32办公桌椅办公桌椅5未正式使用33沙发黑色1未正式使用34大会议桌6m*2.5m1未正式使用35小会议桌1.5m*2.5m2未正式使用36会议桌椅黑色27未正式使用37医用纸塑铝塑袋封合机JL-800ZX1未正式使用38点胶平台331R(Y旋转)1未正式使用39电子拉力机WLX(B)1未正式使用40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LDZX30L-I1未正式使用41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LDZX50L-I1未正式使用42医用接地电阻测试仪RK2678YM1未正式使用43程控医用泄露电流测试仪RK7505Y1未正式使用44热风循环箱DHG9240A1未正式使用45函数发生器DG21021未正式使用46示波器DS2202A1未正式使用47LCR测试仪TH2829A1未正式使用48紫外可见光光度仪752N1未正式使用49热式风速仪TESTO4251未正式使用50风量仪FLY-1B1未正式使用51紫外辐照仪LS126C1未正式使用52微粒检测仪LE1001未正式使用53净化工作台SW-CJ-1FD2未正式使用54手提压力灭茵器DXS-18L-I1未正式使用55气密性检测仪F6201未正式使用56超声波清洗机JM-07D-45/802未正式使用57电子显微镜GP-304K5未正式使用58岛津电子天平AUY1201未正式使用四、拍卖标的物权利负担、特别告知:1、拍卖标的分散堆放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艺路99号办公楼里,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3、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

五、本次拍卖经过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举行,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详尽的说明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淘宝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10月26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农行上海浦东分行联洋支行;账号:6228400037878179067),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保证金均不计利息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若竞买人需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9日前通过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带好公章)应与竞买代理人一同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办理代理竞买手续,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未经本院确认,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自然人为本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办理的,应向本院递交经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人非我国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授权委托手续办理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列明委托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由竞买代理人持本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等来本院办理代理竞买手续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9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未经本院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法律禁止参与竞买的除外),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于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因买受人悔拍,本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需等待本院办理解封手续及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进场提货人员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件,并做好登记手续拍卖标的存放处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物提货中如需拆除、起吊、装卸、运输,所有的机械、人身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须服从法院及设备存放处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提货用水、用电等事宜

买受人如须进行明火、电焊、气割等特殊作业的,须派遣有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标的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期间不得损坏房屋建筑,包括屋顶钢结构、房屋支撑梁等房屋固定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电缆、电线、管道、照明设施、电闸开关、楼梯等),若买受人及买受人雇佣的人员的行为造成上述建筑物、设施损坏的,买受人须自行将其恢复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若买受人在提货作业时必须拆除部分门窗或房屋建筑墙体,则由买受人自行与标的存放处协商解决,并于提货后自行将其恢复原状,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移交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拍卖标的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的,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六、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买人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九、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2028752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莘闵拍卖行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1-64129379、13310153702尤老师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纪翟路1199弄8号楼303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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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艺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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