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介绍<\/span><\/b><\/p>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span><\/b>、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span><\/b>破产清算案涉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span><\/b>及原<\/span><\/b>租赁场地剩余租赁使用权处置<\/span><\/b><\/p>拍品名称<\/span><\/b><\/p><\/td>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span>、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span>破产清算<\/font>案涉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及原租赁场地剩余租赁使用权<\/font><\/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b><\/p><\/td>破产清算(管理人依法处置)<\/span><\/p><\/td><\/tr>权证情况<\/span><\/b><\/p><\/td>本标的系天艺家纺基于与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联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font>â联群村合作社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所享有的租赁使用权益及自行出资建设的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非物权性质的房屋所有权,不涉及产权登记
<\/font><\/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b><\/p><\/td>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span>、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span>(破产企业,现由管理人负责处置)<\/span><\/p><\/td><\/tr>拍品现状<\/span><\/b><\/p><\/td>可现场查看;标的物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联群村(原王州幼儿园场地及配套空地,建筑面积约<\/font>884平方米),现由天艺家纺<\/span>、大众纺织<\/span>占有使用
<\/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span><\/b><\/p><\/td>1、本标的物系租赁使用权益,买受人竞得后须继续履行原《厂房租赁合同书》项下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按约定标准向联群村合作社支付场地租金并遵守租赁管理相关约定;2、根据联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重大事务â一事一议â表决单记载,天艺家纺出资建设的钢结构厂房自2028年7月1日起归属联群村合作社所有,本次拍卖标的仅为该日期前的剩余使用权益;3、本次转让事宜已经出租方联群村合作社书面同意
<\/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b><\/p><\/td>1、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6)浙0111破申6号、(2026)浙0111破申27号、(2026)浙0111破3、19号民事裁定书;2、天艺家纺与联群村合作社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3、《资产评估报告》浙印资评字〔2026〕第0323号
<\/span><\/p><\/td><\/tr><\/table>Â<\/span><\/p>拍品介绍<\/span><\/b><\/p>(<\/font>1)资产概况:本标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联群村,系天艺家纺向联群村合作社承租的原王州幼儿园场地及配套空地(建筑面积约884平方米)的剩余租赁使用权益,以及天艺家纺自行出资搭建的钢结构厂房的剩余使用权益
租赁场地使用期限至2028年4月30日止;根据联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重大事务â一事一议â表决单记载,天艺家纺出资建设的钢结构厂房自2028年7月1日起归属联群村合作社所有
<\/span><\/p>(<\/font>2)权益价值构成:本次拍卖标的自2026年1<\/span>1<\/span>月<\/font>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剩余使用期限共计2<\/span>0<\/span>个月,价值构成如下(评估基准日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具体以该报告为准):<\/span><\/p>序号<\/span><\/b><\/p><\/td>价值构成<\/span><\/b><\/p><\/td>金额(元)<\/span><\/b><\/p><\/td><\/tr>1<\/span><\/p><\/td>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font>2026年1<\/span>1<\/span>月<\/font>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共2<\/span>0<\/span>个月,评估年租金市场价值<\/font>106,180.00元,属于债务人破产财产)<\/span><\/p><\/td>176,966.67<\/span><\/p><\/td><\/tr>2<\/span><\/p><\/td>合同约定场地租金(<\/font>2026年1<\/span>1<\/span>月<\/font>1日至2028年6月30日,买受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书》应支付的租金,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变价范围<\/span>,由管理人代收代付<\/span>)<\/span><\/p><\/td>95,061.33<\/span><\/p><\/td><\/tr>合计(首次起拍价)<\/span><\/b><\/p><\/td>272,028.00<\/span><\/p><\/td><\/tr><\/table>Â<\/span><\/p>(<\/font>3)场地租金说明:买受人受让相关使用权益后,仍需根据《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继续承担向联群村合作社支付场地租金的义务,具体为:<\/span><\/p>①2026年1<\/span>1<\/span>月<\/font>1日至2027年4月30日期间,应支付场地租金人民币<\/span>26<\/span>,<\/span>620<\/span>.<\/span>00<\/span>元(按第九年租金标准<\/font>53,240.00元\/年折算<\/span>6<\/span>个月计算);<\/span><\/p>②2027年5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应支付场地租金人民币68,441.33元(按第十年租金标准58,664.00元\/年折算14个月计算)
<\/span><\/p>上述场地租金合计<\/span>95,061.33<\/span>元,属于买受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书》所承担的义务,不属于债务人破产财产,<\/span>由<\/span>管理人<\/span>代收代付<\/span>
<\/span><\/p>(<\/font>4)评估方法:管理人已委托浙江印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案涉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评估钢结构厂房年租金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6,180.00元,具体测算过程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浙印资评字〔2026〕第0323号
<\/span><\/p>(<\/font>5)特殊说明:<\/span><\/p>1、鉴于管理人目前仍需对厂房内机器设备、存货等其他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并完成现场腾空、交付工作,本次拍卖标的将在管理人完成<\/span>厂房内机器设备、存货等其他破产财产<\/span>处置<\/span>及现场腾空<\/span>工作后<\/span>10个工作日内<\/span>向买受人实际交付,买受人自管理人实际腾空并完成交付之日起取得相关使用权益<\/span>;<\/span>暂定自<\/font>2026年1<\/span>1<\/span>月<\/font>1日起正式享有对应租赁权益<\/span>,该日期仅为预估日期,不构成管理人对交付时间的承诺<\/span>
<\/span><\/p>2、买受人竞得后须继续履行原《厂房租赁合同书》项下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遵守租赁管理相关约定,因转让、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span><\/p>3、本次转让事宜已经出租方联群村合作社书面同意
<\/span><\/p>4、根据变价规则,如首次拍卖流拍,再次拍卖降价范围仅针对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价值部分(每次不超过前次该部分价值的20%),场地租金<\/span>95,061.33<\/span>元系固定金额,不参与降价、不因拍卖流拍而减少
<\/span><\/p>5、本标的物处置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6)浙0111破申6号、(2026)浙0111破申27号、(2026)浙0111破3、19号民事裁定书
<\/span><\/p>温馨提示:建议竞买人在竞买前实地查看,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及权利限制情况后理性竞买
<\/span><\/b><\/p>联系方式:林律师,<\/font>13780166122
<\/span><\/p>(建议竞买人理性竞买)<\/span><\/b><\/p><\/p><\/span><\/div><\/div><\/div><\/div>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拍卖公告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范围内案涉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及原租赁场地剩余租赁使用权的拍卖事宜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本公告、《拍卖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要求,进行实地查看、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物系案涉厂房场地剩余租赁使用权及天艺家纺出资搭建钢结构厂房的剩余使用权益
买受人竞得后,应按照原《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的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使用要求及其他承租方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按约向出租方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联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联群村合作社”)支付场地租金并遵守租赁管理相关约定
原《厂房租赁合同书》已在竞买平台公示,买受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查阅并确认知悉其全部内容;联群村合作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买受人承接原合同项下租赁权利
4、鉴于管理人目前仍需对厂房内机器设备、存货等其他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并完成现场腾空、交付工作,本次拍卖标的将在管理人完成厂房内机器设备、存货等其他破产财产处置及现场腾空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实际交付,买受人自管理人实际腾空并完成交付之日起取得相关使用权益;暂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享有对应租赁权益,该日期仅为预估日期,不构成管理人对交付时间的承诺
5、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显性、隐性瑕疵承担保证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案涉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及原租赁场地剩余租赁使用权标的物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联群村(原王州幼儿园场地及配套空地,建筑面积约884平方米)
本次拍卖标的由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价值及合同约定场地租金两部分构成,具体如下(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浙印资评字〔2026〕第0323号及《标的物介绍》):本拍卖标的不包含钢结构厂房所有权、场地所有权,买受人仅享有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的钢结构厂房使用权及对应场地租赁使用权,无权就前述期限届满后的权益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项目内容价值构成金额(元)1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共20个月,评估年租金106,180.00元)属于债务人破产财产176,966.672合同约定场地租金(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买受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应支付的租金,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变价范围,由管理人代收代付
95,061.33合计(首次起拍价)272,028.00起拍价:272,028.00元(即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176,966.67元+合同场地租金95,061.33元);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15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管理人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不视为管理人认可异议
(联系人:林律师,联系方式:13780166122)
三、降价规则(如首次拍卖流拍)1、降价范围仅针对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价值部分,再次拍卖起拍价下调幅度不超过前次拍卖中该部分价值的20%;2、联群村合作社依据《租赁合同》享有的场地租金权益(95,061.33元)不参与降价,不因拍卖流拍降价而减少,系买受人应按照原《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向出租方联群村合作社支付的固定义务,该款项由管理人代收代付;3、不限拍卖轮次,直至标的成交变现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期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林律师,联系电话13780166122),以便集中安排看样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竞买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益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买受人受让本标的物使用权益后,须严格履行原《厂房租赁合同书》项下承租方的全部义务,遵守租赁管理相关约定,并按约定标准向联群村合作社支付场地租金;若因买受人违反原租赁合同导致出租方主张权利的,全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涉
六、优先购买权人(无)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竞价流拍
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如涉及权属变更、使用登记等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相关手续产生的全部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标准请买受人竞买前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确认
标的物涉及的水电结算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权利人了解并承担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即2026年10月24日前)足额支付,具体缴款账户及方式以网络竞价平台生成的缴款信息为准
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足额支付拍卖余款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拍卖费用损失、重新拍卖差价及其他全部损失
3、本次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如遇竞买人支付当日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自行上网查询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以及管理人为追偿悔拍责任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的,管理人有权向悔拍人追偿,但追偿总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的,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拍卖成交关系,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管理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买受人自管理人实际完成厂房腾空并交付之日起取得相关使用权益,2026年11月1日仅为预计起始日期,买受人正式享有对应租赁权益的时间以管理人完成厂房腾空、交付并书面通知买受人的实际日期为准;如管理人腾空、交付工作延后,交付及权益享有时间相应顺延,管理人无需就交付延后向买受人承担赔偿或违约责任
十二、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未查看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五)本次拍卖标的物系债务人享有的租赁使用权益,原《厂房租赁合同书》及相关资料已在竞买平台公示,买受人应在竞买前自行查阅、核实并确认相关合同内容及权利义务
买受人竞得后应继续履行原《厂房租赁合同书》承租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因转让、履行原租赁合同产生的争议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管理人咨询电话:15858845960(经办人:林律师,13780166122)法院监督电话:0571-1236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次拍卖所依据的法律文书案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2026)浙0111破申6号、(2026)浙0111破申27号、(2026)浙0111破3、19号民事裁定书
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拍卖须知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管理人、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门户网站https://susong.taobao.com进入“阿里拍卖·资产”板块,点击进入“破产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如下: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职责及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的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竞买人竞拍前请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标的物介绍》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等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拍成功后交付的依据,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实地查勘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拍卖标的以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阳法院”)、管理人等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本次拍卖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介绍》及浙印资评字〔2026〕第0323号等拍卖文件就本次拍卖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也不能作为富阳法院法院、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本拍卖标的包括杭州富阳天艺家纺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大众纺织辅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范围内案涉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及原租赁场地剩余租赁使用权(详见《拍卖公告》及《标的物介绍》),标的物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联群村(原王州幼儿园场地及配套空地,建筑面积约884平方米)
本次拍卖标的由钢结构厂房剩余使用权益价值176,966.67元(2026年1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共20个月,属于债务人破产财产)与合同约定场地租金95,061.33元(同期,买受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书》应支付的租金,不属于债务人财产变价范围,由管理人代收代付)两部分构成;起拍价:272,028.00元(原价起拍);保证金:2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拍卖标的对应资产的现状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
四、特别提醒:鉴于管理人目前仍需对厂房内机器设备、存货等其他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并完成现场腾空、交付工作,本次拍卖标的将在管理人完成厂房内机器设备、存货等其他破产财产处置及现场腾空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实际交付,买受人自管理人实际腾空并完成交付之日起取得相关使用权益;暂定自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享有对应租赁权益,该日期仅为预估日期,不构成管理人对交付时间的承诺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9月30日15时前前按管理人的要求办理并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管理人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和移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受让本标的物使用权益后,须继续履行原《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的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使用要求及其他项下承租方的权利义务,遵守租赁管理相关约定;买受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否则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权益无法转移等风险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异议文件及相应的证据资料
异议人如未按照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和相应的证据资料,视为无异议主张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于2026年9月30日15时前(节假日除外)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相应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