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4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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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泰和之春苑56幢甲单元1702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04337

24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常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泰和之春苑
  • 评估价:4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内在质量
    空置情况:无人
    钥匙:r>钥匙<\/b>
    看样时间:看样咨询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702室
    小区:泰和之春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变卖)标的物调查表
    楼栋总数:6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不动产拍卖(变卖)标的物调查表【<\/b>标的物情况摘自江苏鑫洋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苏鑫房估(2026)字第0638号评估报告】<\/b><\/p>名ÂÂÂ称<\/b><\/p><\/td>泰和之春苑56幢甲单元1702室<\/span><\/u><\/b><\/p><\/td><\/tr>权证情况<\/b><\/p><\/td>法院裁定书<\/b><\/p><\/td>(2015)天商破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span><\/p><\/td><\/tr>房屋所有权证<\/b><\/p><\/td>可以办证<\/span><\/p><\/td><\/tr>土地使用权证<\/b><\/p><\/td>Â<\/td><\/tr>所有人<\/b><\/p><\/td>初始登记为: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span><\/p><\/td><\/tr>拍品现状<\/b><\/p><\/td>房屋用途<\/b><\/p><\/td>住宅<\/span><\/p><\/td><\/tr>土地性质<\/b><\/p><\/td>国有出让<\/span><\/p><\/td><\/tr>土地用途<\/b><\/p><\/td>住宅<\/span><\/p><\/td><\/tr>租赁情况<\/b><\/p><\/td>无<\/span><\/p><\/td><\/tr>优先购买权人<\/b><\/p><\/td>无<\/span><\/p><\/td><\/tr>钥匙<\/b><\/p><\/td>有<\/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及特别告知<\/b><\/p><\/td>无;<\/span><\/p><\/td><\/tr>提供的文件<\/b><\/p><\/td>1<\/span>、《拍卖成交确认书》<\/span><\/p><\/td><\/tr>拍品介绍<\/b><\/p>1.<\/b>拍卖对象:泰和之春苑56幢甲单元1702室<\/b>

<\/span><\/p>2.<\/b>限购情况:<\/b>无<\/span><\/p>3.<\/b>贷款情况:拍卖开始前自行与银行衔接<\/b>

<\/span><\/p>4.<\/b>税费负担情况:<\/b>详见竞买公告

<\/span><\/p>5.<\/b>物业情况:<\/b>详见竞买公告

<\/span><\/p>6.<\/b>走访周边(仅供参考):<\/b>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凤凰新城泰和之春苑小区

7.<\/b><\/span>估价情况: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24日评估价407万,建筑面积428.6平方米

<\/b><\/p><\/td><\/tr><\/table><\/div><\/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拍卖泰和之春苑56幢甲单元1702室的公告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在该标的物商品房拍卖成交后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包括维修基金、契税等)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1、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泰和之春苑(公安编号)56幢甲单元1702室(施工编号)42幢甲单元1702室,房屋建筑测绘面积:428.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

2、拍卖价格信息:起拍价:242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日前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17327947469

三、咨询看样咨询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接受电话咨询

统一看样时间:2026年9月23日(下午4:00-5:00)本次拍卖仅安排统一看样

管理人联系电话:17327947469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无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标的物转让价为含增值税价(转让开票时的应交增值税及附加由管理人承担)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时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中:契税、印花税、办证费用等由买受人按规定渠道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已经由管理人代缴,在拍品交付前由买受人直接支付给管理人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全款支付的买受人请在竞价结束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贷款支付的买受人请在竞价结束后一周内补足首付款若需办理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可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工作人员联系

贷款提示:①在正式开拍前,意向买受人需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合作银行兴业银行提交贷款预审批材料(具体材料以银行要求为准),由银行对意向买受人的贷款前提条件进行预先审查,避免因贷款资质问题造成银行无法放款;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借款人)提供银行所需的全部正式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破产管理人向银行出具房屋评估报告与拍卖成交确认书(银行贷款审批时参考的房屋价值以评估报告和实际拍卖成交价孰低原则为准);③审批通过后,银行向破产管理人出具同意放款证明书;④破产管理人收到同意放款证明书后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同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⑤银行在收到房屋相关权属证明、抵押登记证明后放款;⑥兴业银行联系人:高经理13815078784徐经理15961297157特别提示:1、意向买受人(借款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申请预审批,或预审批之后至实际放款期间,买受人(借款人)的借款资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料和个人信息有误、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家庭住房套数发生变化、国家住房(商用房)贷款及购房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动以及借款人信用状况、收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造成银行无法放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上述贷款提示不构成本破产管理人、银行的任何贷款承诺,具体贷款事项与本提示未尽之处以合作银行审查、审批为准

如买受人竞拍成功,请在一周内补足首付款,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便买受人向银行贷款,同时买受人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提交贷款补充资料

如因非本管理人或银行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贷款,相应损失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银行明确通知买受人或管理人无法放贷的,则买受人需在接收无法贷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房屋余款,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按悔拍处理

买受人的竞拍款项缴入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13151000000291740)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原因无法贷款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贷款金额)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960号泰和之春苑55幢乙单元101室)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品的实物现状交付

2、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在该商品房拍卖成交后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7327947469法院监督电话:0519-8557735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拍卖须知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泰和之春苑(公安编号:56幢甲单元1702室)(施工编号:42幢甲单元1702室),房屋建筑测绘面积:428.6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全款支付的买受人请在竞价结束后15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贷款支付的买受人请在竞价结束后一周内补足首付款若需办理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可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工作人员联系

贷款提示:①在正式开拍前,意向买受人需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向贷款合作银行兴业银行提交贷款预审批材料(具体材料以银行要求为准),由银行对意向买受人的贷款前提条件进行预先审查,避免因贷款资质问题造成银行无法放款;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借款人)提供银行所需的全部正式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破产管理人向银行出具房屋评估报告与拍卖成交确认书(银行贷款审批时参考的房屋价值以评估报告和实际拍卖成交价孰低原则为准);③审批通过后,银行向破产管理人出具同意放款证明书;④破产管理人收到同意放款证明书后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同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⑤银行在收到房屋相关权属证明、抵押登记证明后放款;⑥兴业银行联系人:高经理13815078784徐经理15961297157特别提示:1、意向买受人(借款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银行申请预审批,或预审批之后至实际放款期间,买受人(借款人)的借款资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资料和个人信息有误、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家庭住房套数发生变化、国家住房(商用房)贷款及购房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动以及借款人信用状况、收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造成银行无法放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上述贷款提示不构成本破产管理人、银行的任何贷款承诺,具体贷款事项与本提示未尽之处以合作银行审查、审批为准

如买受人竞拍成功,请在一周内补足首付款,由管理人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以便买受人向银行贷款,同时买受人与银行客户经理联系,至银行提交贷款补充资料

如因非本管理人或银行原因导致最终无法贷款,相应损失和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银行明确通知买受人或管理人无法放贷的,则买受人需在接收无法贷款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付清房屋余款,否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按悔拍处理

买受人的竞拍款项缴入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13151000000291740)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包括因买受人原因无法贷款的)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

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十二、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因买受人的资格、未按期付款等原因造成的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过户中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其中:契税、印花税、办证费用等按规定渠道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已经由管理人代缴,在拍品交付前直接支付给管理人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拍品成交后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19-85577356管理人咨询电话:17327947469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常州泰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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