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网拍标的情况说明执行案号(2026)湘1302执恢77号执行法官吴法官标的名称娄底市新科街北侧民营市场21栋104号房产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00029429号土地证号娄国用-1999-03(112)20-21号标的所有人李曙光评估价格(元)10.81万元(此价格不包括可移动家电家具)价值时点2026年6月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承租人占用)租赁情况有有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已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可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m2)19.80专有部分建筑面积(m2)18.14分摊面积(m2)1.66房屋户型通间房屋楼层1/6装修情况此标的物外墙为墙砖;卷闸门,地板砖,内墙面为刷墙漆,顶棚为墙漆,铝合金窗,房屋采光通风较好,维护保养状况较一般
图片仅供参考,一切以实际情况为准周边配套标的物所处位置所在建筑物东、南、北西均临市场道路
周边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育才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娄底科园分理处)、小明星幼儿园(新科街、娄底市第一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娄底市骨伤医院、莫林风尚酒店及各类小型餐饮店和超市等,区域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优,环境一般
估价对象所处区域没有空气水及噪音污染无周期性洪水灾害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度较完善
优先购买权人无';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娄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8/05,户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娄底市新科街北侧民营市场21栋104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00029429号,土地证号:娄国用-1999-03(112)20-21号;建筑面积为19.8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权属人为李某某
评估价格:108100元,起拍价:8648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请事先联系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2、咨询联系人:罗女士(18873879155);3、初步定于2026年10月7日下午15时至16时看样
如需看样请提前一周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逾期将不组织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4.本次拍卖标的目前有占有使用,实际腾房时间及交付房屋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不能交付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
五、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
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在法院送达完成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至有关财产产权管理部门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书面退税申请等相关资料(税收凭证备注中应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不动产地址信息一致),申请退返垫付的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产权管理机构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
逾期不办理退返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负责退返,因此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在本院退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2026)湘1302执恢77号民营市场21栋104房产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者,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开户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街心支行银行帐号:43001540569059568568-13542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
法官电话:18673800413(徐助理)咨询、看样电话:18873879155(罗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8-8520013淘宝技术咨询:400-622-9586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4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至2026年10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娄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8/05,户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娄底市新科街北侧民营市场21栋104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00029429号,土地证号:娄国用-1999-03(112)20-21号;建筑面积为19.8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权属人为李某某
评估价格:108100元,起拍价:8648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看样请事先联系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8:00-12:00,14:30-17:30)2、咨询联系人:罗女士(18873879155);3、初步定于2026年10月7日下午15时至16时看样
如需看样请提前一周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逾期将不组织看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临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2.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权属转移登记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不作承诺,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有权机关确认的拍卖标的物信息与本次司法拍卖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以有权机关确认的信息为准,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4.本次拍卖标的目前有占有使用,实际腾房时间及交付房屋时间以法院工作进度为准,如不能交付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拍卖
五、对标的物享有优先竞拍权资格人,需在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申请优先竞拍权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竞拍权资格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或不提供合法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优先竞拍权
截止公告日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本拍卖公告期的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六、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应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买受人在法院送达完成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至有关财产产权管理部门后3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书面退税申请等相关资料(税收凭证备注中应注明涉税不动产坐落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不动产地址信息一致),申请退返垫付的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产权管理机构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
逾期不办理退返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不再负责退返,因此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在本院退返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2026)湘1302执恢77号民营市场21栋104房产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以本院公告的余款缴入截止时间为准),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直接从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数额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者,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开户单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街心支行银行帐号:43001540569059568568-135428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
法官电话:18673800413(徐助理)咨询、看样电话:18873879155(罗女士)举报、监督电话:0738-8520013淘宝技术咨询:400-622-9586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