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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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成慧路1号院1号楼8层1单元903、905房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25878

1092.80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17.7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092.808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7
  • 结束日期:2026-09-28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成慧路1号院
  • 评估价:1517.7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装饰装修:所在建筑
    车位:地下车库
    户口:包含户口的迁移,本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建筑类别:高层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905房
    小区:目为住宅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拆分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依据1.阳泉市矿区人
    配套情况:车库
    楼栋总数:0幢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品名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成慧路1号院1号楼8层1单元903、905房产拍卖依据1.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26)晋0303执恢254号2.(北京)华信(2026)(估)字第00089号标的现状建筑面积为175.3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拍卖成交后两套不动产一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不支持分开处置,竞买人须自行核实不动产登记、过户相关政策,审慎参与竞买

土地基本状况:(1)土地四至:东至成慧路,西至育慧北路,南至怡慧街,北至育慧东路

(2)土地形状:较规则

(3)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内达“七通”;宗地红线外达“七通”

(4)地势地质状况:场地地势平坦,水文状况良好,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无不良地质现象

建筑物基本状况:(1)拍卖对象所在项目为住宅小区,小区内有10幢楼宇,为高层板楼

(2)建筑类型:高层板楼,总层数为17层,所在层为8层

(3)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4)设施设备:所在建筑物配备电梯,管道通畅,水卫、电照、消防设备齐全完好

(5)用途:地上用途为住宅,地下为配套及地下车库

(6)建筑面积:175.39平方米,其中903建筑面积为85.96平方米,905建筑面积为89.43平方米

(7)朝向:南北

(8)装饰装修:所在建筑物外立面为石材及外墙砖;公共部分地面为地砖,墙面为墙砖,顶棚为石膏板吊顶

室内:客厅及餐厅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壁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卧室地面铺木地板,墙面贴壁纸,顶棚为石膏板吊顶;厨房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为PVC吊顶,配有抽油烟机、洗菜池、燃气灶、整体橱柜;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为扣板吊顶,配有坐便器、洗手池、淋浴器

1.本次拍卖仅包括标的本身,不包含户口的迁移,本次拍卖标的为北京市存量房产,严格执行北京市现行住房限购政策,竞买人须事先自行确认自身符合北京市购房资格、是否具备对应购房指标,无购房指标、不满足限购条件者不得参与竞买,成交后亦无法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

2.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3.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交易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过户时房屋存在的物业、水、电、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冯经理,13994496803

标的房屋目前暂未腾退,拍卖成交后腾退工作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实施,腾退所需时间、实施进度取决于案件执行情况,请各竞买人充分评估风险

评估价:15177900元,起拍价10928088元,加价幅度2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标的物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对此不承担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相关人员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16时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相关人员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冯经理,13994496803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9月24日16时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

本院对标的质量问题不作担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持法院法律文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购买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三个工作日内(2026年10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矿区支行;开户名: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505030000902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冯经理,1399449680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山西省阳泉市矿区桃北西路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九月十一日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7日10时至2026年9月28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标的差异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矿区支行;开户名: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5050300009026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并在余款交清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确认领取裁定的时间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可能存在的税、费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过户时房屋存在的物业、水、电、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

标的物详情咨询: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冯经理,13994496803阳泉市矿区人民法院二0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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