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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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听海蓝珊苑15-2-501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26156

14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4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滨海新区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镇东海路以西黄海路以东听海蓝珊苑(西南门)
  • 评估价:14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r>装修情况<\/
    空置情况:闲置
    钥匙:r>钥匙<\/td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听海蓝珊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品牌:红旗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成交后须由竞买人自行解决上述欠费及过户相关事宜<\/td><\/tr>标的物估值<\/td>标的物评估价【不含税】<\/td>1,410,000元<\/td><\/tr>特别说明<\/td>本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债务人企业及管理人均不做任何质量承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名称: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听海蓝珊苑15-2-501

3、标的物基本信息: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68.22平方米;竣工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使用期限至2080年7月4日;房屋用途:居住;所在层:5层;不动产权证编号:津(2016)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不动产权第1002942号

标的物评估值为:1,410,000元(不含税)起拍价:1,410,000元(不含税),保证金:141,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拍卖平台处分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情况为由悔拍、要求管理人退还拍卖价款或要求赔偿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不动产、工商、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的权属、能否过户、限购情况、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同时,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暖气等户名变更或重新开户手续,更名费用及相关欠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交易转移登记过程中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维修资金、重置评估费及拍卖竞拍成功当日后的次日起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滞纳金或罚款,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拍卖人索赔

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税费咨询或担保,不承诺开具发票5.截至目前,房产已闲置数年,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状进行拍卖

房地产四至界线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6.拍卖成交后五日内,买受人需缴纳成交价的7%税款(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多退少补)到管理人账户

竞买人在竞拍时应当将上述具体税、费作为成本考虑管理人代为向税务机关缴纳税、费,税、费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预付税、费不计息,无占用费,多退少补

管理人提供缴纳税、费划款凭证复印件买受人按约定缴齐成交价款、预付税、费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齐成交价款,视为买受人悔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缴齐预付税、费,视为买受人违约,书面催告三日后仍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同时,管理人有权取消交易,并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方式收回,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买受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7.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因标的物资产经查证后发现尚存有权属争议的,管理人可予撤销拍卖,竞拍人所支付的费用将无息退还,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再次提醒:本次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处置,拍卖成交后按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交付

债务人及管理人均不做任何质量承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开拍前管理人安排统一现场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李经理,13920410420)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

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和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向法院报备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向网络平台技术部门申报,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优先权顺序并向法院报备,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标的物交易转移登记过程中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所得税、维修资金、重置评估费及拍卖竞拍成功当日后的次日起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滞纳金或罚款,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最终缴纳税金的计税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拍卖人索赔

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税费咨询或担保,不承诺开具发票

2、标的所涉及的全部欠缴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供暖费、燃气费、场地占用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应在竞拍前自行向物业、供热、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核实欠费情况,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欠费补缴责任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拍卖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除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后三十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款项性质:拍卖尾款”):户名: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账号:81114010119009012263.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4.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企业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以买受人缴纳的尾款、税、费等所有已支付款项弥补,仍不足以弥补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对于在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1)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2)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

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九、签署成交文件及拍品交付1.买受人在缴纳尾款及其他费用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物资产,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毁损、贬值、灭失等风险自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时转移

3、办理过户手续及条件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或政策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4、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由买受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自行办理,拍卖人予以协助

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拍卖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拍卖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买受人凭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法人章;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咨询电话:李经理1392041042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6号天津中环产业园有限公司A楼南门2层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定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淘宝网阿里拍卖·资产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户名: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对不动产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听海蓝珊苑15-2-5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

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五日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和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管理人确认并向法院报备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向网络平台技术部门申报,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由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优先权顺序并向法院报备,并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做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瑕疵或其他情况为由悔拍、要求管理人退还拍卖价款或要求赔偿

对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及管理人对房屋现状,以及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房屋拆改状况、拆改后安全状况、土地状况、是否涉及政府规划等,竞买人须实地勘察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相关风险竞买人自行负担

同时竞买人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及法院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如有涉及违章、违法建设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等的处理

八、签署成交文件1.买受人在缴纳尾款及其他费用后,经管理人通知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取得相关权利凭证(如有)

买受人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有权收回标的物资产,并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毁损、贬值、灭失等风险自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时转移

九、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三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款项性质:拍卖尾款”):户名: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津河西支行;账号:8111401011900901226【特别注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用于弥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拍品交付1、付清拍卖成交款之日起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按照破产管理人约定的时间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签署成交确认书后,要求买受人七日内,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

在标的物能够正常办理交付的前提下,买受人逾期仍未办理交接的,属于严重违约,书面催告三日后仍未办理的,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损失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同时,管理人有权取消交易,并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方式收回,扣除相应的保证金

买受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涉及违法、违建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破产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破产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物成交价为不含税金额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税种、税率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本标的物所涉及水电费、物业费、供暖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破产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管理人咨询电话:李经理1392041042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6号天津中环产业园有限公司A楼南门2层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天津嘉禧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镇东海路以西黄海路以东听海蓝珊苑(西南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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