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1、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21-505-509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21)红桥区不动产权第7338544号,登记日期2021年11月9日;建筑面积为127.86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规划用途:居住,总楼层6层,所在层5层;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承包)期限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85年11月24日止
2、参考价为人民币1155279.28元
3、标的物情况:房屋有查封;有抵押;截至2026年8月14日勘验时止,房屋空置;房屋欠缴税费和质量瑕疵不详;清洁费欠费480元;供热欠6517.48元;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不详
4、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如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21-505-509房屋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津0106执恢172号不动产权证号津(2021)红桥区不动产权第733854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津(2022)红桥区不动产登记证明第1016467号标的所有人王立新标的现状规划用途居住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可以过户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查封;2、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27.86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1413.6平方米房产年龄*装修情况简单装修房屋户型3室1厅1卫房屋楼层5层/6层房屋朝向西北周边配套详见网询报告其他介绍详见网询报告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经网络询价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给出的参考价格为1424233.00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给出的参考价格为1187563.68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以所有网络询价的均值作为该房产的参考价,确定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21-505-509房屋的参考价为1155279.28元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21-505-509房屋的拍卖公告(二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21-505-509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津(2021)红桥区不动产权第7338544号,登记日期2021年11月9日;建筑面积为127.86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规划用途:居住,总楼层6层,所在层5层;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承包)期限2015年11月25日起至2085年11月24日止
2、参考价为人民币1155279.28元
3、标的物情况:房屋有查封;有抵押;截至2026年8月14日勘验时止,房屋空置;房屋欠缴税费和质量瑕疵不详;清洁费欠费480元;供热欠6517.48元;水、电、燃气等欠费情况不详
4、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如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无法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本次起拍价:646957元,保证金65000元,竞价增价幅度6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该房产支持看样,有意者请提前电话预约看样事宜
标的物专项咨询电话400-9903310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1转9红桥法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受人和原产权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竞买人应提前向税务机关了解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金额,税费具体金额以税务机关或管理部门收取为准
税费由原产权人承担的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一并付给买受人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103110022026,账号:228400027276169067),转账时请备注:程光里21-505-509房屋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监督电话:022-58083509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标的物咨询电话:400-9903310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1转9红桥法院)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2/,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对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程光里21-505-509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但是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7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65000元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如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103110022026,账号:228400027276169067),转账时请备注:程光里21-505-509房屋拍卖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办理,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十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供热费、水、电、燃气等欠费,不属于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本次拍卖不予处理;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2-58083380标的物咨询电话:400-9903310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1转9红桥法院)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