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网络司法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国籍和登记标志为B-1522的飞机B737-900ER(含2台发动机)案号(2025)沪74执871号标的登记信息航空器拥有者某某航空有限公司航空器类型B737-900ER呼号或识别号FG-JL36007002国籍和注册标记B-1522发动机型号CFM56-7B26EG05类别运输类飞机(客运)注册登记机关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登记日期2016/1/8出厂日期2015/9/25机身数据TSN:25762CSN:13091发动机技术数据ESNTSNCSN涡轮叶片件号/修理情况86219127213.73140312403M91P0386219726089.55133772403M91P06/更换过整套HPTB飞机原装APU基本信息SNP-10849上次大修日期2021/9/7最后一次定检时间C5P2+REPLDG2025/6/13-24其他特别情况飞机SB执行清单、AD执行清单可向拍辅机构查询标的证照情况适航证有国籍证有电台执照有飞机状态查封是抵押或质押有抵押看样情况看样地址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看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电话17602101118评估信息信息评估机构上海集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完成评估价格25088万元评估结果有效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3日';上海金融法院拍卖公告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至2026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国籍和登记标志为B-1522的飞机B737-900ER(含2台发动机);航空器类型:B737-900ER;类别:运输类飞机(客运);呼号或识别号:FG-JL36007002;发动机型号:CFM56-7B26EG05;机身数据:TSN:25762/CSN:13091;最后一次定检时间:C5P2+REPLDG2025/6/13-24;出厂日期:2015/9/25;有适航证、有国籍证、有电台执照
评估价:25,088万元起拍价:17,562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增价幅度:80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2日10时至2026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四、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向法院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看样需预约或至现场登记,看样由拍卖辅助机构现场陪同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参拍前请务必实地查看航空器状况、缺损、换件、事故、修复、证照、价费等相关信息自行核对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参与竞拍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竞拍航空器的现状,竞买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五、特别提醒: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买受人如拟使用拍卖取得的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民航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运行合格证等法定许可证件,确保民用航空器的适航性能,方可将飞机投入运营
因资质不符、材料不全、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登记、无法运营的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飞机目前仍在正常运行,成交后法院负责现场交付,具体交付的机场、时间由法院根据飞机实际情况予以决定,买受人需根据法院通知接受交付
六、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8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该公司负责向本院反馈
七、司法拍卖标的物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八、本次拍卖中涉及到所有金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物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0月25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名:上海金融法院;账号:6228400037411501462;开户行:农行上海湖北路支行),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买受人不得将余款支付至前述指定账号外的其他账户,将余款支付至非前述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在准备参与竞拍前,要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实地看样,了解拍品现状,充分考虑个人能力,再决定理性竞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
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二、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十三、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本次过户交易所发生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关于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和国籍登记程序,飞机拍卖成交后,由购买人按照《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登录适航审定运行管理系统,线上申请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登录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及航空器国际利益登记授权代码申办系统,线上申请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由民航局依申请予以办理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托管维护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五、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或有其他事宜,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咨询
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6年10月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网络拍卖,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六、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相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十八、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602101118、021-56686099(刘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122上海金融法院2026年9月10日上海金融法院竞买须知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至2026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也须符合由国务院及相关标的所在政府有关飞机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应自行比对自身是否符合政府规定
拍卖成交后,如果买受人不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应规定(无论是故意或过失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拍卖标的无法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则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物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0月25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
买受人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余款即为悔拍,并须承担相应责任
买受人不得将余款支付至前述指定账号外的其他账户,将余款支付至非前述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2026年10月8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及身份证明,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方可参拍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航空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航空器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移登记时所变更的所有人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时的名称一致
因资质不符、材料不全、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登记、无法运营的风险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本次过户交易所发生的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关于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和国籍登记程序,飞机拍卖成交后,由购买人按照《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等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登录适航审定运行管理系统,线上申请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登录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及航空器国际利益登记授权代码申办系统,线上申请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登记,由民航局依申请予以办理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托管维护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两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法院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看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航空器转移登记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法律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通知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
如需变更,买受人或者代理人(须到本院办理过授权)应持有效证件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因预留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准确,或不及时来本院办理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变更的,致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标的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
淘宝网司法平台是申请执行人对本拍卖标的物选择进行司法处置的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十六、若发现本次司法拍卖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3029898-112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7602101118、021-56686099(刘先生)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上海金融法院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