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1:3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关于拍卖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

关于拍卖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26639

1685.13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2
起始日期
2026-10-1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07.3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85.13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10-12
  • 结束日期:2026-10-13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2-666
  • 评估价:2407.3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2010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股权标的调查情况表(非上市公司股权)标的名称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评估价240734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宣奇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63600A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2-66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拍卖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胡靖持有的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认缴出资额3.329415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实缴出资额3.329415万元';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的公告(第一次)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情况:股权标的调查情况表(非上市公司股权)标的名称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评估价24073400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宣奇武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0363600A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2-66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拍卖标的物基本情况拍卖标的物名称被执行人胡靖持有的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认缴出资额3.329415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详见附件评估报告实缴出资额3.329415万元2.起拍价:人民币16851380元,保证金:1600000元,增价幅度:84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股权过户相关限制政策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2.股权变更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涉及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金额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过户手续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过户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账号:9902001833326760),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

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6608442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300,负责人:网拍小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的拍卖须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情况:胡靖持有的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3.3294%的股权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股权过户相关限制政策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股权变更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若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股权变更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涉及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金额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十一、对于在司法网络拍卖过程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南山支行,账号:9902001833326760),逾期未足额缴纳余款的将被视为悔拍

买受人应在余款缴纳完毕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有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若上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则悔拍的买受人还应补缴剩余差价

限期不缴纳的,强制执行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55-86608442法院咨询电话:0755-86608300,负责人:网拍小组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2-666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