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情况调查表拍品名称手机号码18754309999的使用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拍品现状资产性质动产备注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现存位置山东省滨州市财产状况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山东省滨州市,运营商为中国电信
手机号协议套餐内容为139元套餐,优惠后实际收费为69元每月(含2张副卡、1个宽带账号、1个电视账号)
评估报告处置参考价价格共50000元';拍卖公告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3日10时至次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sf.taobao.com/0543/04)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手机号码18754309999的使用权
起拍价:500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不保证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不保证该标的的附件、零件齐全,本案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承担保证责任
特别提示:由于拍卖物品起拍价及保证金数额较低,买受人应如实诚信参与竞拍,如果存在悔拍情形,需要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悔拍法定理由,未能说明法定理由,存在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并移交司法执行!罚款金额最高10万元!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3日止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出价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其他相关条件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拍卖人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宜,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3.买受人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竞买人参与拍卖竞价前须交纳保证金,淘宝网系统将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创业分理处,账号:******)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43-8133292(顾法官)法院咨询电话:0543-8133278(张法官)评估拍卖办公室:0543-8133153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竞买须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3日10时至次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sf.taobao.com/0543/04)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3天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七日内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在本院财务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成交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创业分理处,账号:6228401847935932467)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自动生成并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手机号码及送达地址,上述号码、地址确认为联系电话及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买受人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或者送达地址不确切,且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电话、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543-8133292(顾法官)法院咨询电话:0543-8133278(张法官)评估拍卖办公室:0543-8133153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