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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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沾化青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26660

45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0
起始日期
2026-10-1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5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5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滨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10-10
  • 结束日期:2026-10-11
  •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路571号
  • 评估价:45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看样时间: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1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评估报告拍品介绍:持股数量6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00万元;';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sf.taobao.com/0543/08)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东沾化青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持股数量600万股,持股比例为10%,对应出资额人民币600万元;处置参考价:4500000.00元起拍价:4500000.00元,保证金:45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1.竞买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2.竞买人应当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关于村镇银行股东资格的监管规定,具体可咨询相关监管部门

3.竞买人是否通过监管部门股东资格审查、完成股权过户登记,由银行业监管部门机构依法审查确定

法院不对股权能否过户作出任何承诺,因买受人自身条件不符合监管要求导致不能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全部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成交价款不予退还

4.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人员不能作为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

6.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山东沾化青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43-7310266)了解经营、财务、股权相关情况

四、相关竞买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最后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五、拍卖价款交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账号:622840184793631946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里注明本案的案号[(2026)鲁1603执1122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标的物交付、过户及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请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项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特别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为村镇银行股权,价值与经营状况、资产质量、监管政策密切相关

竞买人务必在参拍前自行完成尽职调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晓标的物全部现状及潜在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风险

2.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

3.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人行使有关权利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至少5天提交申请书

4.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6.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咨询):0543-7550006(孟法官)监督电话:0543-7324333(卢主任)联系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银河五路266号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2025年10月11日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至2026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sf.taobao.com/0543/08)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五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账号:6228401847936319466),并在付清全部价款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银河五路2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

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未造成损失的,法院对悔拍保证金予以没收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咨询电话(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咨询):0543-7550006(孟法官)监督电话:0543-7324333(卢主任)联系地址:滨州市沾化区银河五路266号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2025年9月11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路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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